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2033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2033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1月31日

裁判案由:商業會計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9年度訴字第2033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吳榮竣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九年度偵字第二四四六五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先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告以簡式審判之旨,並聽取當事人之意見後,本院合議庭裁定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文吳榮竣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事實
一、吳榮竣自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擔任址設臺北市○○區○○○路○段○○號一樓之竣達國際開發有限公司(下稱竣達公司)之負責人,係商業會計法上之商業負責人,明知竣達公司並無銷貨與如附表一、二所示公司之事實,竟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犯意,接續於如附表一、二所示之九十六年一月至九十七年十二月間,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如附表一、二所示統一發票會計憑證共計六十八紙,交付予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公司,作為進項憑證,如附表一所示之公司依營業稅法規定申報營業稅時,持如附表一所示之統一發票會計憑證三十六紙用以申報扣抵進項稅額,以此不正當方法幫助如附表一所示之公司逃漏營業稅額共計新臺幣(下同)六十四萬八千零三十三元,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課稅之公平及正確性。
二、案經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下稱臺北市國稅局)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認定事實所憑之證據:上開事實一之部分,業據被告吳榮竣於本院一○○年一月二十四日審理時坦承不諱(本院當日審判筆錄參照),並有竣達公司九十四年八月二十二日設立登記表、九十五年八月二十五日、九十六年九月二十六日、九十八年一月五日變更設立登記表、領用統一發票購票證申請書、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三科查緝案件稽查報告書、竣達公司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全部銷項)查核名冊、竣達公司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全部銷項)查核清單等件在卷可證,是由上開補強證據,足認被告任意性自白核與事實相符,堪以採信。本件事證明確,被告之犯行堪以認定。
二、論罪科刑之法律適用:㈠按統一發票乃商業會計法第十五條第一款所列之原始憑證,
屬商業會計憑證之一種,商業負責人不得明知不實之事項而予填製。按統一發票係營業人依營業稅法規定於銷售貨物或勞務時,開立並交付予買受人之交易憑證,足以證明會計事項之經過,應屬商業會計法所稱之會計憑證,且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之罪,原即含有業務上登載不實之本質,應逕論以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罪(最高法院八十七年度臺非字第三八九號判決、八十五年度臺上字第三一四五號判決可資參照)。又被告吳榮竣乃係竣達公司之負責人,為公司法所規定之公司負責人,並為商業會計法所規定之商業負責人。
㈡查被告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如附表一、二所示不實之統一
發票之行為,核其所為,係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商業負責人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又被告將如附表一所示之不實統一發票交付予如附表一所示之公司,充作進項憑證,用以申報進項成本,而幫助如附表一所示之公司逃漏如附表一所示金額之營業稅,核其所為,係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之幫助他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
㈢被告先後多次如附表一、二所示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
人逃漏營業稅捐之行為,顯係基於單一犯意接續為之,應各評價為接續犯,各論以一罪。
㈣被告開立如附表一所示張數不等之不實統一發票後,再交付
予如附表一所示之公司充作各該公司之進項憑證,以幫助如附表一所示之公司營業稅,其交付每一公司張數不等之統一發票幫助各該公司逃漏該公司應每二月申報一次之營業稅捐之行為,客觀上已有局部之重合,且其等行為之重合時點,依社會一般通念,均係在該等行為之著手階段,自可認被告前開對如附表一所示取得不實統一發票之公司所為,係基於同一犯罪故意,而實行一個犯罪行為,核屬一行為觸犯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二罪名,而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從一重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斷。
㈤爰審酌被告違背法令,以虛開發票方式幫助他人逃漏稅捐,
影響國家課稅之正確性及公平性甚鉅,惟其犯後坦承犯行,非無悔意,態度良好,兼衡其智識程度、品行,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㈥末查被告前未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此有臺
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一份在卷可按,其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事後業已坦承犯行,非無悔意,本院綜核各情,認其經此偵、審程序之教訓後,當均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是上開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併予宣告緩刑二年,另考量被告犯案動機係為虛增竣達公司營業額,已取信於銀行,俾利貸款事宜,業據其於本院一○○年一月二十四日行準備程序時供述甚詳(本院當日準備程序筆錄參照),顯見其法治觀念有所偏差,為促使其日後得以知曉尊重法治之觀念,本院認除上開緩刑宣告外,尚有賦予被告一定負擔之必要,遂併諭知被告於緩刑期間之本判決確定後六個月內應向公庫支付十萬元,以勵自新兼收惕儆之效。又依刑法第七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此附帶條件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且依刑法第七十五條之一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被告倘有違反上揭所定負擔情節重大,得撤銷其緩刑之宣告,附此說明。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五十五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第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項第四款,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林彥均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0年1月31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張詩芸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宋德華中華民國100年2月1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
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教唆或幫助逃漏稅捐等之處罰)教唆或幫助犯第四十一條或第四十二條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稅務人員、執行業務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稅務稽徵人員違反第三十三條規定者,除觸犯刑法者移送法辦外,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附表一┌──┬────┬────┬─────┬───────┬──────┐│編號│銷項公司│開立│發票字軌│銷售金額│逃漏稅額││││年月日│號碼│(新臺幣)│(新臺幣)│├──┼────┼────┼─────┼───────┼──────┤│1│訊通實業│96/02/00│RU00000000│771,120元│38,556元│││有限公司│││││├──┼────┼────┼─────┼───────┼──────┤│2│同上│96/02/00│RU00000000│771,120元│38,556元│├──┼────┼────┼─────┼───────┼──────┤│3│豫勤實業│96/07/00│UU00000000│150,000元│7,500元│││有限公司│││││├──┼────┼────┼─────┼───────┼──────┤│4│小室唱片│96/09/00│VU00000000│47,619元│2,381元│││多媒體有│││││││限公司│││││├──┼────┼────┼─────┼───────┼──────┤│5│ 何嘉仁 文│96/08/00│UU00000000│54,476元│2,724元│││教事業股│││││││份有限公│││││││司│││││├──┼────┼────┼─────┼───────┼──────┤│6│同上│96/08/00│UU00000000│14,248元│712元│├──┼────┼────┼─────┼───────┼──────┤│7│同上│96/08/00│UU00000000│17,181元│859元│├──┼────┼────┼─────┼───────┼──────┤│8│同上│96/08/00│UU00000000│18,229元│911元│├──┼────┼────┼─────┼───────┼──────┤│9│光合光電│96/05/00│TU00000000│315,000元│15,750元│││科技有限│││││││公司│││││├──┼────┼────┼─────┼───────┼──────┤│10│同上│96/06/00│TU00000000│210,000元│10,500元│├──┼────┼────┼─────┼───────┼──────┤│11│同上│96/06/00│TU00000000│290,000元│14,500元│├──┼────┼────┼─────┼───────┼──────┤│12│同上│96/10/00│VU00000000│608,800元│30,440元│├──┼────┼────┼─────┼───────┼──────┤│13│同上│96/10/00│VU00000000│476,200元│23,810元│├──┼────┼────┼─────┼───────┼──────┤│14│同上│96/10/00│VU00000000│405,000元│20,250元│├──┼────┼────┼─────┼───────┼──────┤│15│威力世界│96/05/00│TU00000000│250,000元│12,500元│││高科技有│││││││限公司│││││├──┼────┼────┼─────┼───────┼──────┤│16│同上│96/05/00│TU00000000│250,000元│12,500元│├──┼────┼────┼─────┼───────┼──────┤│17│安普科技│96/08/00│UU00000000│570,000元│28,500元│││有限公司│││││├──┼────┼────┼─────┼───────┼──────┤│18│同上│96/08/00│UU00000000│570,000元│28,500元│├──┼────┼────┼─────┼───────┼──────┤│19│同上│96/08/00│UU00000000│427,500元│21,375元│├──┼────┼────┼─────┼───────┼──────┤│20│ 黃仕 企業│96/04/00│SU00000000│400,000元│20,000元│││有限公司│││││├──┼────┼────┼─────┼───────┼──────┤│21│同上│96/04/00│SU00000000│330,000元│16,500元│├──┼────┼────┼─────┼───────┼──────┤│22│同上│96/10/00│VU00000000│200,000元│10,000元│├──┼────┼────┼─────┼───────┼──────┤│23│同上│96/10/00│VU00000000│300,000元│15,000元│├──┼────┼────┼─────┼───────┼──────┤│24│同上│96/11/00│WU00000000│300,000元│15,000元│├──┼────┼────┼─────┼───────┼──────┤│25│ 明曄 科技│97/03/00│YU00000000│50,000元│2,500元│││電檢股份│││││││有限公司│││││├──┼────┼────┼─────┼───────┼──────┤│26│同上│97/04/00│YU00000000│48,000元│2,400元│├──┼────┼────┼─────┼───────┼──────┤│27│ 傅崎 電機│97/03/00│YU00000000│400,000元│20,000元│││實業有限│││││││公司│││││├──┼────┼────┼─────┼───────┼──────┤│28│ 何嘉仁文 │97/07/00│AU00000000│26,610元│1,330元│││教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9│ 賀晉 水電│97/05/00│ZU00000000│315,700元│15,785元│││工程有限│││││││公司│││││├──┼────┼────┼─────┼───────┼──────┤│30│ 長曄 電機│97/03/00│YU00000000│55,000元│2,750元│││股份有限│││││││公司│││││├──┼────┼────┼─────┼───────┼──────┤│31│同上│97/04/00│YU00000000│58,000元│2,900元│├──┼────┼────┼─────┼───────┼──────┤│32│黃仕企業│97/01/00│XU00000000│100,000元│5,000元│││有限公司│││││├──┼────┼────┼─────┼───────┼──────┤│33│同上│97/02/00│XU00000000│200,000元│10,000元│├──┼────┼────┼─────┼───────┼──────┤│34│阿波羅影│97/04/00│YU00000000│3,809,524元│190,476元│││音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35│創億科學│97/01/00│XU00000000│148,350元│7,148元│││有限公司│││││├──┼────┼────┼─────┼───────┼──────┤│36│同上│97/01/00│XU00000000│3,000元│150元│├──┼────┼────┼─────┼───────┼──────┤││合計│││12,960,677元│648,033元│└──┴────┴────┴─────┴───────┴──────┘附表二┌──┬────┬────┬─────┬───────┐│編號│銷項公司│開立│發票字軌│銷售金額│││(未申報)│年月日│號碼│(新臺幣)│├──┼────┼────┼─────┼───────┤│1│臺北市立│96/06/00│TU00000000│6,080元│││茱莉雅語││││││文短期補││││││習班││││├──┼────┼────┼─────┼───────┤│2│同上│96/07/00│UU00000000│914元│├──┼────┼────┼─────┼───────┤│3│臺北市私│96/07/00│UU00000000│1,429元│││立非常美││││││語短期補││││││習班││││├──┼────┼────┼─────┼───────┤│4│新北市私│96/03/00│SU00000000│32,143元│││ 立智翔托 ││││││兒所││││├──┼────┼────┼─────┼───────┤│5│新北市私│96/08/00│UU00000000│46,095元│││立 雨農托 ││││││兒所││││├──┼────┼────┼─────┼───────┤│6│同上│96/08/00│UU00000000│30,381元│├──┼────┼────┼─────┼───────┤│7│同上│96/08/00│UU00000000│29,962元│├──┼────┼────┼─────┼───────┤│8│財團法人│96/08/00│UU00000000│33,875元│││私立一信││││││幼稚園││││├──┼────┼────┼─────┼───────┤│9│同上│96/08/00│UU00000000│23,375元│├──┼────┼────┼─────┼───────┤│10│私立淡江│96/03/00│SU00000000│26,428元│││高級中學││││├──┼────┼────┼─────┼───────┤│11│同上│96/04/00│SU00000000│20,238元│├──┼────┼────┼─────┼───────┤│12│同上│96/06/00│YU00000000│25,714元│├──┼────┼────┼─────┼───────┤│13│同上│96/06/00│TU00000000│14,286元│├──┼────┼────┼─────┼───────┤│14│同上│96/09/00│ZU00000000│5,314元│├──┼────┼────┼─────┼───────┤│15│同上│96/11/00│WU00000000│8,914元│├──┼────┼────┼─────┼───────┤│16│同上│96/11/00│WU00000000│9,257元│├──┼────┼────┼─────┼───────┤│17│環球文理│96/08/00│UU00000000│9,120元│││短期補習││││││班││││├──┼────┼────┼─────┼───────┤│18│歡欣文理│96/08/00│UU00000000│8,000元│││短期補習││││││班││││├──┼────┼────┼─────┼───────┤│19│臺北市私│97/01/00│XU00000000│13,714元│││立小海豚││││││語文短期││││││補習班││││├──┼────┼────┼─────┼───────┤│20│大陸工程│97/01/00│XU00000000│13,714元│││股份有限││││││公司││││├──┼────┼────┼─────┼───────┤│21│首都公寓│97/07/00│AU00000000│10,000元│││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22│基隆市私│97/08/00│AU00000000│75,240元│││立溫鴻文││││││理短期補││││││習班││││├──┼────┼────┼─────┼───────┤│23│私立小河│97/08/00│AU00000000│14,248元│││馬文理語││││││文電腦短││││││期補習班││││├──┼────┼────┼─────┼───────┤│24│私立淡江│97/01/00│XU00000000│8,743元│││高級中學││││├──┼────┼────┼─────┼───────┤│25│同上│97/01/00│XU00000000│7,886元│├──┼────┼────┼─────┼───────┤│26│同上│97/03/00│YU00000000│7,542元│├──┼────┼────┼─────┼───────┤│27│同上│97/07/00│AU00000000│8,915元│├──┼────┼────┼─────┼───────┤│28│同上│97/08/00│AU00000000│4,800元│├──┼────┼────┼─────┼───────┤│29│竹圍文理│97/09/00│BU00000000│9,600元│││短期補習││││││班││││├──┼────┼────┼─────┼───────┤│30│同上│97/10/00│BU00000000│11,800元│├──┼────┼────┼─────┼───────┤│31│同上│97/11/00│CU00000000│14,200元│├──┼────┼────┼─────┼───────┤│32│同上│97/12/00│CU00000000│12,200元│├──┼────┼────┼─────┼───────┤││合計│││544,1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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