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2年重訴字第4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1月19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重訴字第45號原告 黃美月 訴訟代理人 吳振東 律師被告 劉純伶 訴訟代理人 徐澎生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9日
民事庭法官鄧晴馨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9日
書記官林怡君
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2年重訴字第4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1月19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重訴字第45號原告 黃美月 訴訟代理人 吳振東 律師被告 劉純伶 訴訟代理人 徐澎生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9日
民事庭法官鄧晴馨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9日
書記官林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