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2年度除字第2238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2年除字第223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7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二二三八號
聲請人聯盛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代理人甲○○右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一年度催字第五六九四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五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十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王貞秀本判決不得上訴。
右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十日
書記官劉寶鈴┌────────────────────────────────────────────────────────┐│附表:│├──┬─────────┬─────────┬───────────┬─────────┬────────┬──┤│編號│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新台幣)│支票號碼│備考│├──┼─────────┼─────────┼───────────┼─────────┼────────┼──┤│1│群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台灣中小企業銀行東│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貳仟肆佰玖拾玖元│ZY八一一五九四││││ 司許崑泰 │台北分行│││三││├──┼─────────┼─────────┼───────────┼─────────┼────────┼──┤│2│群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台灣中小企業銀行東│九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伍拾柒萬陸仟陸佰陸 │ZY八一一五九四││││司許崑泰│台北分行││拾參元│四││└──┴─────────┴─────────┴───────────┴─────────┴────────┴──┘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