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2年聲字第18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2月27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202年度聲字第186號聲請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林金鋒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2年度執字第30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林金鋒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如附表所載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年。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因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經本院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受刑人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後,刑法第50條已於民國102年1月23日經總統以華總一義字第00000000000號令修正公布施行,並自同年1月25日起生效,修正前刑法第50條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修正後刑法第50條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五十一條規定定之」。修正前刑法第50條規定,依司法院釋字第144號解釋:數罪併罰中之一罪,依刑法規定得易科罰金,若因與不得易科之他罪併合處罰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時,原可易科部分所處之刑,自亦無庸為易科折算標準之記載。而刑法第50條修正後,數罪併罰案件,有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時,不得併合處罰,亦即不得依刑法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需由受刑人自行決定是否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受刑人若有請求時則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法院再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定之;反之受刑人若未為請求,檢察官不得依職權逕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則經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原則上不因複數犯罪併合處罰,而喪失其得易科罰金之利益,比較結果,以修正後之規定較有利於受刑人,應適用修正後刑法第50條之規定。
三、次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修正後刑法第50條第1、2項分別定有明文。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依刑法第53條及第54條應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至第7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之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之,刑法第53條、51條第5款及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亦分別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應依分別宣告其罪之刑為基礎,定其應執行刑,此觀刑法第51條規定自明,故一裁判宣告數罪之刑,雖曾經定其執行刑,但如再與其他裁判宣告之刑定其執行刑時,前定之執行刑當然失效,仍應以其各罪宣告之刑為基礎,定其執行刑,不得以前之執行刑為基礎,以與後裁判宣告之刑,定其執行刑,有最高法院59年台抗字第367號判例可參。而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事項,尚非概無法律性之拘束,在法律上有其外部界限及內部界限,前者法律之具體規定,使法院得以具體選擇為適當裁判,此為自由裁量之外部界限。後者法院為自由裁量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此為自由裁量之內部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在數罪併罰而有二裁判以上,應定其應執行刑之案件,法院所為刑之酌定,固屬自由裁量事項,然對於法律之內、外部界限,仍均應受其拘束(最高法院80年台非字第473號判例參照)。
四、查受刑人林金鋒所犯如附表所示之30罪,先後經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有如附表所示之判決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憑,其中附表編號4、30為得易科罰金之罪,其餘均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屬於修正後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第1款所列併合處罰之例外情形,惟受刑人於102年1月29日已就附表編號4、30所示之罪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一節,有訊問筆錄1份在卷可稽,茲聲請人以本院為附表各該案件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各案卷無誤,認其聲請為正當,爰依法定其應執行之刑。茲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5之罪刑,前經本院以101年度聲字第1234號裁定其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8月確定;編號6之罪刑經本院以101年度訴字第500號判決有期徒刑3年10月確定;編號7至30之罪刑則經本院以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764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均告確定,有各該裁定及判決附卷可稽,依前揭說明,本院應受裁量權內部界限之拘束,於定本件應執行刑時,自不得逾有期徒刑20年6月之範圍,是本院審酌其所犯上開各罪之類型、時間、手段、所生之危害,暨其犯後態度、智識程度及家庭狀況等一切情狀,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至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4、30所示之罪,雖經法院判處6月以下之有期徒刑,合於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得易科罰金之規定,惟因本案合併定應執行刑之罪中,另有附表其餘各編號所示之罪所處之刑不得易科罰金,依司法院釋字第144號解釋,上開2罪合併定應執行刑之結果,自亦不得易科罰金,均無須再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附此敘明。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2年2月27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陳嘉臨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華民國102年2月27日
書記官黃郁萍附表:
┌────────┬─────────┬─────────┬─────────┐│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1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101年02月22日│101年02月22日│101年04月09日│├────────┼─────────┼─────────┼─────────┤│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檢101年度毒│嘉義地檢101年度毒│嘉義地檢101年度毒││年度案號│偵字第310號│偵字第310號│偵字第516號│├────┬───┼─────────┼─────────┼─────────┤││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1年度訴字第303號│101年度訴字第303號│101年度訴字第393號││事實審├───┼─────────┼─────────┼─────────┤││判決│││││││101年06月21日│101年06月21日│101年06月29日│││日期││││├────┼───┼─────────┼─────────┼─────────┤││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1年度訴字第303號│101年度訴字第303號│101年度訴字第393號││判決├───┼─────────┼─────────┼─────────┤││判決││││││確定│101年07月09日│101年07月09日│101年07月16日│││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備註│嘉義地檢101年度執│嘉義地檢101年度執│嘉義地檢101年度執│││字第2476號│字第2476號│字第2449號│└────────┴─────────┴─────────┴─────────┘┌────────┬─────────┬─────────┬─────────┐│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2年│有期徒刑3年10月│├────────┼─────────┼─────────┼─────────┤│犯罪日期│101年04月09日│不詳時間至101年02│101年04月初某日至││││月22日│101年04月09日│├────────┼─────────┼─────────┼─────────┤│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檢101年度毒│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年度案號│偵字第516號│字第1540號│字第2593號│├────┬───┼─────────┼─────────┼─────────┤││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1年度訴字第393號│101年度訴字第304號│101年度訴字第500號││││││││事實審├───┼─────────┼─────────┼─────────┤││判決│││││││101年06月29日│101年10月16日│101年10月31日│││日期││││├────┼───┼─────────┼─────────┼─────────┤││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1年度訴字第393號│101年度訴字第304號│101年度訴字第500號││判決├───┼─────────┼─────────┼─────────┤││判決││││││確定│101年07月16日│101年11月05日│101年11月15日│││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備註│嘉義地檢101年度執│嘉義地檢101年度執│嘉義地檢101年度執│││字第2449號│字第3980號│字第4171號│└────────┴─────────┴─────────┴─────────┘┌────────┬─────────┬─────────┬─────────┐│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7月│有期徒刑7年7月│├────────┼─────────┼─────────┼─────────┤│犯罪日期│101年03月08日│101年03月14日│101年03月14日│├────────┼─────────┼─────────┼─────────┤│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2592號等│字第2592號等│字第2592號等│├────┬───┼─────────┼─────────┼─────────┤││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等│等│等││事實審├───┼─────────┼─────────┼─────────┤││判決│││││││101年12月14日│101年12月14日│101年12月14日│││日期││││├────┼───┼─────────┼─────────┼─────────┤││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等│等│等││判決├───┼─────────┼─────────┼─────────┤││判決││││││確定│102年01月03日│102年01月03日│102年01月03日│││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備註│嘉義地檢102年度執│嘉義地檢102年度執│嘉義地檢102年度執│││字第302號│字第302號│字第302號│└────────┴─────────┴─────────┴─────────┘┌────────┬─────────┬─────────┬─────────┐│編號│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7月│有期徒刑4年3月│有期徒刑4年│├────────┼─────────┼─────────┼─────────┤│犯罪日期│101年02月下旬│101年04月08日│101年03月12日│├────────┼─────────┼─────────┼─────────┤│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2592號等│字第2592號等│字第2592號等│├────┬───┼─────────┼─────────┼─────────┤││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等│等│等││事實審├───┼─────────┼─────────┼─────────┤││判決│││││││101年12月14日│101年12月14日│101年12月14日│││日期││││├────┼───┼─────────┼─────────┼─────────┤││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等│等│等││判決├───┼─────────┼─────────┼─────────┤││判決││││││確定│102年01月03日│102年01月03日│102年01月03日│││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備註│嘉義地檢102年度執│嘉義地檢102年度執│嘉義地檢102年度執│││字第302號│字第302號│字第302號│└────────┴─────────┴─────────┴─────────┘┌────────┬─────────┬─────────┬─────────┐│編號│13│14│15│├────────┼─────────┼─────────┼─────────┤│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101年03月16日│101年02月間某日│編號14犯罪時間後│││││101年2月間某日│├────────┼─────────┼─────────┼─────────┤│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2592號等│字第2592號等│字第2592號等│├────┬───┼─────────┼─────────┼─────────┤││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等│等│等││事實審├───┼─────────┼─────────┼─────────┤││判決│││││││101年12月14日│101年12月14日│101年12月14日│││日期││││├────┼───┼─────────┼─────────┼─────────┤││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等│等│等││判決├───┼─────────┼─────────┼─────────┤││判決││││││確定│102年01月03日│102年01月03日│102年01月03日│││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備註│嘉義地檢102年度執│嘉義地檢102年度執│嘉義地檢102年度執│││字第302號│字第302號│字第302號│└────────┴─────────┴─────────┴─────────┘┌────────┬─────────┬─────────┬─────────┐│編號│16│17│18│├────────┼─────────┼─────────┼─────────┤│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7月│├────────┼─────────┼─────────┼─────────┤│犯罪日期│101年03月間某日│編號16犯罪時間後│101年03月12日││││101年3月間某日││├────────┼─────────┼─────────┼─────────┤│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2592號等│字第2592號等│字第2592號等│├────┬───┼─────────┼─────────┼─────────┤││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等│等│等││事實審├───┼─────────┼─────────┼─────────┤││判決│││││││101年12月14日│101年12月14日│101年12月14日│││日期││││├────┼───┼─────────┼─────────┼─────────┤││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等│等│等││判決├───┼─────────┼─────────┼─────────┤││判決││││││確定│102年01月03日│102年01月03日│102年01月03日│││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備註│嘉義地檢102年度執│嘉義地檢102年度執│嘉義地檢102年度執│││字第302號│字第302號│字第302號│└────────┴─────────┴─────────┴─────────┘┌────────┬─────────┬─────────┬─────────┐│編號│19│20│21│├────────┼─────────┼─────────┼─────────┤│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7月│有期徒刑3年7月│有期徒刑3年7月│├────────┼─────────┼─────────┼─────────┤│犯罪日期│101年03月16日│101年03月16日│101年03月17日│├────────┼─────────┼─────────┼─────────┤│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2592號等│字第2592號等│字第2592號等│├────┬───┼─────────┼─────────┼─────────┤││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等│等│等││事實審├───┼─────────┼─────────┼─────────┤││判決│││││││101年12月14日│101年12月14日│101年12月14日│││日期││││├────┼───┼─────────┼─────────┼─────────┤││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等│等│等││判決├───┼─────────┼─────────┼─────────┤││判決││││││確定│102年01月03日│102年01月03日│102年01月03日│││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備註│嘉義地檢102年度執│嘉義地檢102年度執│嘉義地檢102年度執│││字第302號│字第302號│字第302號│└────────┴─────────┴─────────┴─────────┘┌────────┬─────────┬─────────┬─────────┐│編號│22│23│24│├────────┼─────────┼─────────┼─────────┤│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7月│有期徒刑3年7月│有期徒刑3年7月│├────────┼─────────┼─────────┼─────────┤│犯罪日期│101年03月16日│101年03月23日│101年01月30日│├────────┼─────────┼─────────┼─────────┤│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2592號等│字第2592號等│字第2592號等│├────┬───┼─────────┼─────────┼─────────┤││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等│等│等││事實審├───┼─────────┼─────────┼─────────┤││判決│││││││101年12月14日│101年12月14日│101年12月14日│││日期││││├────┼───┼─────────┼─────────┼─────────┤││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等│等│等││判決├───┼─────────┼─────────┼─────────┤││判決││││││確定│102年01月03日│102年01月03日│102年01月03日│││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備註│嘉義地檢102年度執│嘉義地檢102年度執│嘉義地檢102年度執│││字第302號│字第302號│字第302號│└────────┴─────────┴─────────┴─────────┘┌────────┬─────────┬─────────┬─────────┐│編號│25│26│27│├────────┼─────────┼─────────┼─────────┤│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7月│有期徒刑2年│有期徒刑2年│├────────┼─────────┼─────────┼─────────┤│犯罪日期│101年01月31日│101年03月16日│101年03月20日│├────────┼─────────┼─────────┼─────────┤│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2592號等│字第2592號等│字第2592號等│├────┬───┼─────────┼─────────┼─────────┤││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等│等│等││事實審├───┼─────────┼─────────┼─────────┤││判決│││││││101年12月14日│101年12月14日│101年12月14日│││日期││││├────┼───┼─────────┼─────────┼─────────┤││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等│等│等││判決├───┼─────────┼─────────┼─────────┤││判決││││││確定│102年01月03日│102年01月03日│102年01月03日│││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備註│嘉義地檢102年度執│嘉義地檢102年度執│嘉義地檢102年度執│││字第302號│字第302號│字第302號│└────────┴─────────┴─────────┴─────────┘┌────────┬─────────┬─────────┬─────────┐│編號│28│29│30│├────────┼─────────┼─────────┼─────────┤│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藥事法│├────────┼─────────┼─────────┼─────────┤│宣告刑│有期徒刑2年│有期徒刑2年│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101年01月間某日│101年02月間某日│101年04月09日│├────────┼─────────┼─────────┼─────────┤│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2592號等│字第2592號等│字第2592號等│├────┬───┼─────────┼─────────┼─────────┤││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等│等│等││事實審├───┼─────────┼─────────┼─────────┤││判決│││││││101年12月14日│101年12月14日│101年12月14日│││日期││││├────┼───┼─────────┼─────────┼─────────┤││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101年度訴字第623號││││等│等│等││判決├───┼─────────┼─────────┼─────────┤││判決││││││確定│102年01月03日│102年01月03日│102年01月03日│││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備註│嘉義地檢102年度執│嘉義地檢102年度執│嘉義地檢102年度執│││字第302號│字第302號│字第3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