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6年度聲字第504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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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6年聲字第50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5月08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聲字第504號聲請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趙健富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2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6年度執字第67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趙健富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如附表所載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因犯竊盜等案件,先後經法院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之情形者,不在此限;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第1款、第2項定有明文。查受刑人因犯附表所示26罪,經本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且確定在案,有附表所示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茲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17、20、22所示得易科罰金之罪與其他編號所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雖有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第1款規定,不得併合處罰情事,惟受刑人已依刑法第50條第2項規定請求檢察官向本院聲請合併定應執行刑,有受刑人趙健富請求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意願回覆表1份在卷可憑。是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核屬正當。
三、另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刑,刑法第53條定有明文。而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1條第5款亦有明文。數罪併罰,應依分別宣告其罪之刑為基礎,定其應執行刑,此觀刑法第51條規定自明,故一裁判宣告數罪之刑,雖曾經定其執行刑,但如再與其他裁判宣告之刑定其執行刑時,前定之執行刑當然失效,仍應以其各罪宣告之刑為基礎,定其執行刑,不得以前之執行刑為基礎,以與後裁判宣告之刑,定其執行刑,有最高法院59年臺抗字第367號判例可參。再按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事項,尚非概無法律性之拘束,在法律上有其外部界限及內部界限,前者法律之具體規定,使法院得以具體選擇為適當裁判,此為自由裁量之外部界限。後者法院為自由裁量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此為自由裁量之內部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在數罪併罰而有二裁判以上,應定其應執行刑之案件,法院所為刑之酌定,固屬自由裁量事項,然對於法律之內、外部界限,仍均應受其拘束,最高法院80年臺非字第473號判例亦資參照。
四、查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16所示其中得易科罰金之罪刑,前經本院以103年度訴字第200、239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確定。另附表編號18、19、21、23所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刑,經本院以103年度訴緝字第32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8月確定,其餘編號20、22所示得易科罰金之罪刑,則經該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確定。且附表編號1至23所示罪刑,前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本院定應執行刑,經本院以104年度聲字第377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確定。又附表編號24至26所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刑,前經本院以105年度易字第776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確定,有上開各案判決及裁定附卷可稽。則依上揭說明,本院於本件定應執行刑時,不得逾越刑法第51條第5款所定法律之外部界限,即不得重於附表編號1至26所示有期徒刑總和,亦應受內部界限之拘束,即不得重於本院先前就附表編號1至23所示之罪所定之應執行刑有期徒刑6年及附表編號24至26所示之罪所訂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之總和,是本院在上開外部性及內部性界限範圍內,定如主文所示之應執行刑。至受刑人所犯附表編號1至17、20、22之罪,雖均經法院判處6月以下之有期徒刑,合於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得易科罰金之規定,惟因本案合併定應執行刑之罪中,另有附表其他編號所示之罪所處之刑不得易科罰金,依司法院釋字第144號解釋,上開各罪合併定應執行刑之結果,自亦不得易科罰金,均無須再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併此敘明。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6年5月8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李秋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106年5月8日
書記官江靜盈附表:
┌────────┬──────────┬──────────┬──────────┐│編號│1│2│3│├────────┼──────────┼──────────┼──────────┤│罪名│竊盜│竊盜│竊盜│├────────┼──────────┼──────────┼──────────┤││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宣告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折算1日。│折算1日。│├────────┼──────────┼──────────┼──────────┤│犯罪日期│102年10月31日│102年12月中旬某日│103年01月03日│├────────┼──────────┼──────────┼──────────┤│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檢103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3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3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580號等│第580號等│第580號等│├───┬────┼──────────┼──────────┼──────────┤││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字│103年度訴字│103年度訴字││事實審││第200、239號│第200、239號│第200、239號││├────┼──────────┼──────────┼──────────┤││判決日期│103年07月14日│103年07月14日│103年07月14日│├───┼────┼──────────┼──────────┼──────────┤││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字│103年度訴字│103年度訴字││判決││第200、239號│第200、239號│第200、239號││├────┼──────────┼──────────┼──────────┤││判決│103年08月11日│103年08月11日│103年08月11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嘉義地檢103年度執字第3345號│││(編號1至16原定刑有期徒刑2年6月)│└────────┴────────────────────────────────┘┌────────┬──────────┬──────────┬──────────┐│編號│4│5│6│├────────┼──────────┼──────────┼──────────┤││││││罪名│竊盜│竊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宣告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折算1日。│折算1日。│├────────┼──────────┼──────────┼──────────┤│犯罪日期│103年01月06日│103年01月09日│100年12月08日│├────────┼──────────┼──────────┼──────────┤│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檢103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3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3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580號等│第580號等│第580號等│├───┬────┼──────────┼──────────┼──────────┤││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字│103年度訴字│103年度訴字││事實審││第200、239號│第200、239號│第200、239號││├────┼──────────┼──────────┼──────────┤││判決日期│103年07月14日│103年07月14日│103年07月14日│├───┼────┼──────────┼──────────┼──────────┤││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字│103年度訴字│103年度訴字││判決││第200、239號│第200、239號│第200、239號││├────┼──────────┼──────────┼──────────┤││判決│103年08月11日│103年08月11日│103年08月11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嘉義地檢103年度執字第3345號│││(編號1至16原定刑有期徒刑2年6月)│└────────┴────────────────────────────────┘┌────────┬──────────┬──────────┬──────────┐│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宣告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折算1日。│折算1日。│├────────┼──────────┼──────────┼──────────┤│犯罪日期│102年11月07日│102年12月29日前2日內│103年01月09日前2日內│├────────┼──────────┼──────────┼──────────┤│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檢103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3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3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580號等│第580號等│第580號等│├───┬────┼──────────┼──────────┼──────────┤││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字│103年度訴字│103年度訴字││事實審││第200、239號│第200、239號│第200、239號││├────┼──────────┼──────────┼──────────┤││判決日期│103年07月14日│103年07月14日│103年07月14日│├───┼────┼──────────┼──────────┼──────────┤││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字│103年度訴字│103年度訴字││判決││第200、239號│第200、239號│第200、239號││├────┼──────────┼──────────┼──────────┤││判決│103年08月11日│103年08月11日│103年08月11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嘉義地檢103年度執字第3345號│││(編號1至16原定刑有期徒刑2年6月)│└────────┴────────────────────────────────┘┌────────┬──────────┬──────────┬──────────┐│編號│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宣告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折算1日。│折算1日。│├────────┼──────────┼──────────┼──────────┤│犯罪日期│103年01月09日前2日內│103年01月13日前2日內│103年01月13日前2日內│├────────┼──────────┼──────────┼──────────┤│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檢103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3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3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580號等│第580號等│第580號等│├───┬────┼──────────┼──────────┼──────────┤││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字│103年度訴字│103年度訴字││事實審││第200、239號│第200、239號│第200、239號││├────┼──────────┼──────────┼──────────┤││判決日期│103年07月14日│103年07月14日│103年07月14日│├───┼────┼──────────┼──────────┼──────────┤││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字│103年度訴字│103年度訴字││判決││第200、239號│第200、239號│第200、239號││├────┼──────────┼──────────┼──────────┤││判決│103年08月11日│103年08月11日│103年08月11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嘉義地檢103年度執字第3345號│││(編號1至16原定刑有期徒刑2年6月)│└────────┴────────────────────────────────┘┌────────┬──────────┬──────────┬──────────┐│編號│13│14│15│├────────┼──────────┼──────────┼──────────┤│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宣告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折算1日。│折算1日。│├────────┼──────────┼──────────┼──────────┤│犯罪日期│103年02月22日│103年03月10日│103年03月09日│├────────┼──────────┼──────────┼──────────┤│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檢103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3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3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580號等│第580號等│第580號等│├───┬────┼──────────┼──────────┼──────────┤││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字│103年度訴字│103年度訴字││事實審││第200、239號│第200、239號│第200、239號││├────┼──────────┼──────────┼──────────┤││判決日期│103年07月14日│103年07月14日│103年07月14日│├───┼────┼──────────┼──────────┼──────────┤││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字│103年度訴字│103年度訴字││判決││第200、239號│第200、239號│第200、239號││├────┼──────────┼──────────┼──────────┤││判決│103年08月11日│103年08月11日│103年08月11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嘉義地檢103年度執字第3345號│││(編號1至16原定刑有期徒刑2年6月)│└────────┴────────────────────────────────┘┌────────┬──────────┬──────────┬──────────┐│編號│16│17│18│├────────┼──────────┼──────────┼──────────┤│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竊盜│├────────┼──────────┼──────────┼──────────┤││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有期徒刑1年││宣告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折算1日。││├────────┼──────────┼──────────┼──────────┤│犯罪日期│103年03月16日│103年02月11日│103年02月14日│├────────┼──────────┼──────────┼──────────┤│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檢103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3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3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580號等│第3033號│第4943號等│├───┬────┼──────────┼──────────┼──────────┤││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字│103年度易字第438號│103年度訴緝字第32號││事實審││第200、239號││││├────┼──────────┼──────────┼──────────┤││判決日期│103年07月14日│104年01月28日│104年01月30日│├───┼────┼──────────┼──────────┼──────────┤││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字│103年度易字第438號│103年度訴緝字第32號││判決││第200、239號││││├────┼──────────┼──────────┼──────────┤││判決│103年08月11日│104年02月26日│104年02月26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否││之案件││││├────────┼──────────┼──────────┼──────────┤│備註│嘉義地檢103年度執字│嘉義地檢104年度執字│嘉義地檢104年度執字│││第3345號│第1006號│第908號│││(編號1至16原定刑有││(編號18、19、21、23│││期徒刑2年6月)││原定刑有期徒刑2年8│││││月)│└────────┴──────────┴──────────┴──────────┘┌────────┬──────────┬──────────┬──────────┐│編號│19│20│21│├────────┼──────────┼──────────┼──────────┤│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有期徒刑8月││宣告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犯罪日期│103年05月30日│103年05月30日│103年06月23日│├────────┼──────────┼──────────┼──────────┤│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檢103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3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3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4943號等│第4943號等│第4943號等│├───┬────┼──────────┼──────────┼──────────┤││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緝字第32號│103年度訴緝字第32號│103年度訴緝字第32號││├────┼──────────┼──────────┼──────────┤││判決日期│104年01月30日│104年01月30日│104年01月30日│├───┼────┼──────────┼──────────┼──────────┤││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緝字第32號│103年度訴緝字第32號│103年度訴緝字第32號││判決││││││├────┼──────────┼──────────┼──────────┤││判決│104年02月26日│104年02月26日│104年02月26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是│否││之案件││││├────────┼──────────┼──────────┼──────────┤│備註│嘉義地檢104年度執字│嘉義地檢104年度執字│嘉義地檢104年度執字│││第908號│第909號│第908號│││(編號18、19、21、23│(編號20、22原定刑有│(編號18、19、21、23│││原定刑有期徒刑2年8│期徒刑8月)│原定刑有期徒刑2年8│││月)││月)│└────────┴──────────┴──────────┴──────────┘┌────────┬──────────┬──────────┬──────────┐│編號│22│23│24│├────────┼──────────┼──────────┼──────────┤│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10月│││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犯罪日期│103年06月23日│103年04月10日│103年05月05日│├────────┼──────────┼──────────┼──────────┤│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檢103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3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4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4943號等│第4943號等│第6988號等│├───┬────┼──────────┼──────────┼──────────┤││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緝字第32號│103年度訴緝字第32號│105年度易字第776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4年01月30日│104年01月30日│105年12月30日│├───┼────┼──────────┼──────────┼──────────┤││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緝字第32號│103年度訴緝字第32號│105年度易字第776號││判決││││││├────┼──────────┼──────────┼──────────┤││判決│104年02月26日│104年02月26日│106年01月27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否│否││之案件││││├────────┼──────────┼──────────┼──────────┤│備註│嘉義地檢104年度執字│嘉義地檢104年度執字│嘉義地檢106年度執字│││第909號│第908號│第670號│││(編號20、22原定刑有│(編號18、19、21、23│(編號24至26原定刑有│││期徒刑8月)│原定刑有期徒刑2年8│期徒刑1年10月)││││月)││└────────┴──────────┴──────────┴──────────┘┌────────┬──────────┬──────────┬──────────┐│編號│25│26││├────────┼──────────┼──────────┼──────────┤│罪名│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103年05月09日│103年06月04日││├────────┼──────────┼──────────┼──────────┤│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檢104年度偵字│嘉義地檢104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6988號等│第6988號等││├───┬────┼──────────┼──────────┼──────────┤││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最後├────┼──────────┼──────────┼──────────┤││案號│105年度易字第776號│103年度易字第776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5年12月30日│105年12月30日││├───┼────┼──────────┼──────────┼──────────┤││法院│嘉義地院│嘉義地院│││確定├────┼──────────┼──────────┼──────────┤││案號│103年度易字第776號│103年度易字第776號│││判決││││││├────┼──────────┼──────────┼──────────┤││判決│106年01月27日│106年01月27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之案件││││├────────┼──────────┼──────────┼──────────┤│備註│嘉義地檢106年度執字│嘉義地檢106年度執字││││第670號│第670號││││(編號24至26原定刑有│(編號24至26原定刑有││││期徒刑1年10月)│期徒刑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