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單禁沒字第1037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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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單禁沒字第103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11月07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1年度單禁沒字第1037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上列聲請人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1年度聲沒字第85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刀械各壹把均沒收。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臺中市北區文莊里里長 劉繼勇 於民國105年4月20日上午8時許,在臺中市○區○○街00號住處前,拾獲以防水提袋盛裝之如附表所示之管制刀械7把及非管制刀械6把,爰依刑法第40條第2項、第38條第1項之規定,聲請宣告沒收如附表所示之刀械等語。
二、查刑法關於沒收之相關規定於104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並自105年7月1日施行;而按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為105年7月1日修正施行之刑法第2條第2項所明定,是刑法雖就沒收部分有所修正,然揆諸前開條文,自應適用裁判時即105年7月1日修正施行後刑法沒收之相關規定,毋庸為新舊法之比較,先予敘明。再按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且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38條第1項及第40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另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稱之刀械,係指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鐵)鞭、扁鑽、匕首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查禁,非供正當使用具有殺傷力之刀械,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持有,該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及第6條亦規定甚明。
三、經查,劉繼勇於前開時地,拾獲如附表所示之刀械各1把,經送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鑑驗後,認均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列管刀械,再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未發現特定人涉有犯罪嫌疑,而經該署檢察官於111年8月15日以111年度他字第6278號簽結,有警員職務報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文正派出所陳報單、拾得物收據、員警工作紀錄簿、拾獲刀械照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105年5月30日中市警保字第1050038851號函及所附鑑驗登記表、鑑驗相片、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扣押物品清單、檢察官簽呈附卷可稽,是扣案如附表所示之刀械各1把,核屬違禁物,聲請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刑法第38條第1項、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1年11月7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廖慧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資念婷中華民國111年11月7日附表:
編號刀狀000-00-000刀刃長約44公分,刀柄長約16公分,刀刃與刀柄間連接金屬片3公分,刀總長約63公分,刀刃單面開鋒(武士刀)。000-00-000刀刃長約44公分,刀柄長約19公分,刀刃與刀柄間連接金屬片約2公分,刀總長約65公分,刀刃單面開鋒(武士刀)。000-00-000刀刃長約43公分,刀柄長約18公分,刀刃與刀柄間連接金屬片約3公分,刀總長約64公分,刀刃單面開鋒(武士刀)。000-00-000刀刃長約43.5公分,刀柄長約18公分,刀刃與刀柄間連接金屬片約2.5公分,刀總長約64公分,刀刃單面開鋒(武士刀)。000-00-000刀刃長約52公分,刀柄長約22公分,刀刃與刀柄間連接金屬片約4公分,刀總長約78公分,刀刃單面開鋒(武士刀)。000-00-000刀刃長約43公分,刀柄長約21公分,刀刃與刀柄間連接金屬片約3公分,刀總長約67公分,刀叉單面開鋒(武士刀)。000-00-000刀刃長約11公分,刀柄長約10公分,刀總長約21公分,刀刃兩面開鋒(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