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511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511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9月24日

裁判案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


主文甲○○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或核備文件,從事廢棄物清除,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緩刑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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