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除字第103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除字第103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7月23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除字第1036號聲請人 李衍福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查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225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4月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3年7月23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石珉千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13年7月23日
書記官楊婉渝附表:113年度除字第103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益航股份有限公司086-NX-0000000-01600002益航股份有限公司086-NX-0000000-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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