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238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2月02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2383號原告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吳怡慧 訴訟代理人 莊瑄環 被告 陳麗珍 訴訟代理人 陳國雄 律師複代理人 曾憲忠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六日下午二時四十五分,在本院西側大樓第九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中華民國102年12月2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黃若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2年12月2日
書記官高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