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1249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除字第124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0月07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除字第1249號聲請人 劉月香 代理人 陳受仁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82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9月1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10月7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汪曉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5年10月7日
書記官楊婷雅┌───────────────────────────────┐│附表:105年度除字第124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02│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03│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04│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05│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06│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07│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08│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09│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10│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11│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1│250│├──┼──────────────┼───────┼──┼──┤│0012│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1│287│├──┼──────────────┼───────┼──┼──┤│0013│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0│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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