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簡易庭98年度南簡字第746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98年度南簡字第746號
原   告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陳倩如
被   告 乙○○
被   告 丙○○
上列當事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九日下午二時三
十分在本庭第十九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8  年  8  月  27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官 孫玉文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8  年  8  月  27  日
書記官蘇玟心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