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97年度雄簡調字第691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乙○○
  相 對 人 仁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丙○○
上列當事人間97年度雄簡調字第691號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於中
華民國97年9月9日上午10時31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
庭民事調解室一調解爭議:
  法 官 謝雨真
  書記官 鄭翠蘭
朗讀案由:
聲 請 人 乙○○ 到
相對人代理人 丙○○ 到
調解委 員  黃淑貞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調解委員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
  報知法官。        調解委員:黃淑貞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聲請人同意於97年9月10日給付相對人新臺幣伍萬伍仟元。
二、聲請人給付完畢後,相對人同意將高雄市○○區○○段○○○
  ○號、同段212建號即門牌高雄市○○區○○路○○○巷○弄
  ○號10樓之建物塗銷抵權登記。
三、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四、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中  華  民  國  97  年  9  月  9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書記官 鄭翠蘭
           法 官 謝雨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書記官 鄭翠蘭
中  華  民  國  97  年  9  月  9  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