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易緝字第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1月14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易緝字第36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蘇永隆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檢察官具狀聲請調查證據,本院認有應調查之處,爰再開辯論,並定於102年11月27日下午3時15分在本院刑事第一法庭行準備程序,當事人及告訴人應準時到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4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施柏宏
法官吳保任法官陳美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4日
書記官洪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