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簡易庭(含埔里)104年度投小字第136號民事裁定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投小字第136號
原   告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韓蔚廷
訴訟代理人  宋坤龍
被   告 統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松洲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扣押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6月11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
法官鍾淑慧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6月11日
書記官連歆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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