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聲字第1288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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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聲字第128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7月29日
裁判案由:聲請迴避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聲字第1285號至第1291號抗告人 魏高明
百視亨企業有限公司運轉實業有限公司兼上二人共同法定代理人 魏陳秀芳 抗告人八仙會國際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廖秀松 上列抗告人聲請法官迴避事件,抗告人對於本院於民國105年7月15日所為裁定提起抗告。本件應徵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7月29日
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黃明發
法官楊雅清法官劉素如中華民國105年7月29日
書記官黃紹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