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度審簡字第6264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審簡字第6264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1月22日

裁判案由:恐嚇取財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97年度審簡字第6264號聲請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丙○○上列被告因恐嚇取財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97年度偵緝字第141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丙○○幫助犯恐嚇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欄一、第17行關於「乃於96年9月8日11時許」之記載補充為「乃於96年9月8日10時至12時許」,及聲請書附表編號7、8、14、15、17、22、25之匯款情形欄內之記載均更正為「未匯款」外,餘均引用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查被告丙○○將其所有之如附件聲請書所示之郵局帳戶存摺等物,提供予 劉志忠 所屬之擄鴿勒贖集團成員用以向被害人索取贖鴿款項,係屬對他人遂行恐嚇取財犯行資以助力,而被害人丁○○、子○○、乙○○、甲○○、庚○○、 蔡燦藤 、戊○○、辛○○、寅○○、己○○、壬○○、癸○○、丑○○、卯○○等人因而分別匯款如聲請書附表所示之金額至被告上開帳戶,至被害人 蔡東乙陳子仁吳永財陳信義呂宜達林春生莊文成王坤成張明進王惠弘 、謝國信等人或因操作問題無法順利匯款,或因於匯款前劉志忠即為警查獲,或因拒絕上開擄鴿勒贖集團成員勒贖款項等原因,致未匯款至被告上開帳戶,是核被告丙○○所為,係犯刑法第30條第1項、第346條第1項之幫助恐嚇取財罪及同法第30條第1項、第346條第3項、第1項之幫助恐嚇取財未遂罪。又被告並未實際參與恐嚇取財犯行,所犯情節較正犯輕微,爰依刑法第30條第2項規定,減輕其刑。又被告丙○○以一行為提供如附件聲請書所示之郵局帳戶,幫助擄鴿勒贖集團向被害人丁○○等25人索取贖鴿款項,係屬一行為觸犯14幫助恐嚇取財罪及11幫助恐嚇取財未遂罪,為同種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較重之幫助恐嚇取財罪處斷。又被告丙○○前因犯傷害罪,經本院以91年度重訴字第61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9月,經提起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以92年度上訴字第261號判決予以駁回確定;又因犯竊盜罪,經本院以92年度簡字第3233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月,經提起上訴後,復經本院以92年度簡上字第674號判決予以駁回,上開二罪並經本院以94年度聲字第1911號裁定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年;復因犯傷害罪,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以94年度上訴字第24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8月;再因違反職役職責案件,經國防部南部地方軍事法院以93年度和判字第223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經提起上訴,嗣經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高雄分院以93年度高判字第95號判決予以駁回,上開二罪並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以94年度聲字第311號裁定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3年,並與前開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部分接續執行,而於民國96年6月28日縮刑期滿執行完畢,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附卷可稽,其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年以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應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並依法先加後減之。
三、爰審酌被告丙○○任意將自己之郵局帳戶提供他人使用,不顧可能遭他人用以作為犯罪工具,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及有礙金融秩序,助長犯罪歪風,所為實不足取,且造成被害人丁○○等14人分別受有聲請書附表所示金額之損害,復審酌被告犯後猶飾詞否認犯行,態度惡劣,兼衡被告有多項前科,素行非佳,有上開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佐,以及檢察官具體求刑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346條第1項、第3項、第30條第1項前段、第
2項、第55條、第47條第1項、第71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中華民國98年1月22日
高雄簡易庭法官陳芸珮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中華民國98年1月22日
書記官陳玉娥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46條(單純恐嚇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