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1年度重附民字第95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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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1年重附民字第9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5月01日

裁判案由:強盜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九十一年度重附民字第九五號
原告戊○○被告丁○○
甲○○乙○○丙○○右列被告丁○○等因強盜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一日法官林淑婷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一日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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