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3年聲字第5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1月07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3年度聲字第52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陳英華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3年度執聲字第1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陳英華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陳英華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數罪中雖有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所列情形,惟受刑人已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應依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民國102年1月23日修正公布刑法第50條第1項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第2項規定:「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故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而有修正後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之情形,除受刑人於判決確定後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外,不適用併合處罰之規定,賦予受刑人選擇權,以符合其實際受刑利益。從而修正後刑法第50條之規定,自較修正前之規定為有利於受刑人。是被告行為後法律已有變更,應依刑法第2條第1項之規定,為「從舊從輕」之比較。本案經比較新舊法後,以修正後刑法第50條之規定有利於被告,自應適用修正後刑法第50條之規定。
三、查本件受刑人陳英華因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有各該案件判決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19所示之罪,為得易科罰金及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另所犯其餘附表編號所示之罪,則均為不得易科罰金及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本件自屬前開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規定之情形。茲檢察官依受刑人請求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有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在卷可憑,本院審核認檢察官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
主文。中華民國103年1月7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康應龍
法官林三元法官張靜琪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李淑芬中華民國103年1月7日受刑人陳英華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施用第二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7年10月│├────────┼──────────┼──────────┼──────────┤│犯罪日期│100.12.21│100.12.21│100.09.14│├────────┼──────────┼──────────┼──────────┤│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1年度毒偵│臺中地檢101年度毒偵│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年度案號│字第467號│字第467號│第27557號等│├─┬──────┼──────────┼──────────┼──────────┤│最│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1年度訴字第754號│101年度訴字第754號│101年度上訴字第1494││實││││、1495號││審├──────┼──────────┼──────────┼──────────┤││判決日期│101.04.26│101.04.26│102.05.08│├─┼──────┼──────────┼──────────┼──────────┤│確│法院│中高分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1年度上訴字第981號│101年度台上字第4622│102年度台上字第3399││決│││號│號││├──────┼──────────┼──────────┼──────────┤││判決確定日期│101.06.29│101.09.06│102.08.22││││(不得上訴)│(上訴駁回)│(上訴駁回)│├─┴──────┼──────────┼──────────┼──────────┤│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否│否││及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第9110號(編號1至18│第10969號(編號1至18│第9840號(編號1至18│││定刑有期徒刑15年2月│定刑有期徒刑15年2月│定刑有期徒刑15年2月│││)│)│)│└────────┴──────────┴──────────┴──────────┘┌────────┬──────────┬──────────┬──────────┐│編號│4│5│6│├────────┼──────────┼──────────┼──────────┤│罪名│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9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0.09.16│100.09.16│100.09.20│├────────┼──────────┼──────────┼──────────┤│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27557號等│第27557號等│第27557號等│├─┬──────┼──────────┼──────────┼──────────┤│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1年度上訴字第1494│101年度上訴字第1494│101年度上訴字第1494││實││、1495號│、1495號│、1495號││審├──────┼──────────┼──────────┼──────────┤││判決日期│102.05.08│102.05.08│102.05.08│├─┼──────┼──────────┼──────────┼──────────┤│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2年度台上字第3399│102年度台上字第3399│102年度台上字第3399││決││號│號│號││├──────┼──────────┼──────────┼──────────┤││判決確定日期│102.08.22│102.08.22│102.08.22││││(上訴駁回)│(上訴駁回)│(上訴駁回)│├─┴──────┼──────────┼──────────┼──────────┤│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及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第9840號(編號1至18│第9840號(編號1至18│第9840號(編號1至18│││定刑有期徒刑15年2月│定刑有期徒刑15年2月│定刑有期徒刑15年2月│││)│)│)│└────────┴──────────┴──────────┴──────────┘┌────────┬──────────┬──────────┬──────────┐│編號│7│8│9│├────────┼──────────┼──────────┼──────────┤│罪名│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9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0.09.22│100.09.23│100.10.01│├────────┼──────────┼──────────┼──────────┤│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27557號等│第27557號等│第27557號等│├─┬──────┼──────────┼──────────┼──────────┤│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1年度上訴字第1494│101年度上訴字第1494│101年度上訴字第1494││實││、1495號│、1495號│、1495號││審├──────┼──────────┼──────────┼──────────┤││判決日期│102.05.08│102.05.08│102.05.08│├─┼──────┼──────────┼──────────┼──────────┤│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2年度台上字第3399│102年度台上字第3399│102年度台上字第3399││決││號│號│號││├──────┼──────────┼──────────┼──────────┤││判決確定日期│102.08.22│102.08.22│102.08.22││││(上訴駁回)│(上訴駁回)│(上訴駁回)│├─┴──────┼──────────┼──────────┼──────────┤│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及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第9840號(編號1至18│第9840號(編號1至18│第9840號(編號1至18│││定刑有期徒刑15年2月│定刑有期徒刑15年2月│定刑有期徒刑15年2月│││)│)│)│└────────┴──────────┴──────────┴──────────┘┌────────┬──────────┬──────────┬──────────┐│編號│10│11│12│├────────┼──────────┼──────────┼──────────┤│罪名│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0.10.02│100.09間某日│100.09間某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27557號等│第27557號等│第27557號等│├─┬──────┼──────────┼──────────┼──────────┤│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1年度上訴字第1494│101年度上訴字第1494│101年度上訴字第1494││實││、1495號│、1495號│、1495號││審├──────┼──────────┼──────────┼──────────┤││判決日期│102.05.08│102.05.08│102.05.08│├─┼──────┼──────────┼──────────┼──────────┤│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2年度台上字第3399│102年度台上字第3399│102年度台上字第3399││決││號│號│號││├──────┼──────────┼──────────┼──────────┤││判決確定日期│102.08.22│102.08.22│102.08.22││││(上訴駁回)│(上訴駁回)│(上訴駁回)│├─┴──────┼──────────┼──────────┼──────────┤│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及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第9840號(編號1至18│第9840號(編號1至18│第9840號(編號1至18│││定刑有期徒刑15年2月│定刑有期徒刑15年2月│定刑有期徒刑15年2月│││)│)│)│└────────┴──────────┴──────────┴──────────┘┌────────┬──────────┬──────────┬──────────┐│編號│13│14│15│├────────┼──────────┼──────────┼──────────┤│罪名│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100.09.11│100.09.17│100.09.23│├────────┼──────────┼──────────┼──────────┤│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27557號等│第27557號等│第27557號等│├─┬──────┼──────────┼──────────┼──────────┤│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1年度上訴字第1494│101年度上訴字第1494│101年度上訴字第1494││實││、1495號│、1495號│、1495號││審├──────┼──────────┼──────────┼──────────┤││判決日期│102.05.08│102.05.08│102.05.08│├─┼──────┼──────────┼──────────┼──────────┤│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2年度台上字第3399│102年度台上字第3399│102年度台上字第3399││決││號│號│號││├──────┼──────────┼──────────┼──────────┤││判決確定日期│102.08.22│102.08.22│102.08.22││││(上訴駁回)│(上訴駁回)│(上訴駁回)│├─┴──────┼──────────┼──────────┼──────────┤│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及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第9840號(編號1至18│第9840號(編號1至18│第9840號(編號1至18│││定刑有期徒刑15年2月│定刑有期徒刑15年2月│定刑有期徒刑15年2月│││)│)│)│└────────┴──────────┴──────────┴──────────┘┌────────┬──────────┬──────────┬──────────┐│編號│16│17│18│├────────┼──────────┼──────────┼──────────┤│罪名│販賣第一級毒品│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8年10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0.12.20│100.12.14│100.12.12│├────────┼──────────┼──────────┼──────────┤│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27557號等│第27557號等│第27557號等│├─┬──────┼──────────┼──────────┼──────────┤│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1年度上訴字第1494│101年度上訴字第1494│101年度上訴字第1494││實││、1495號│、1495號│、1495號││審├──────┼──────────┼──────────┼──────────┤││判決日期│102.05.08│102.05.08│102.05.08│├─┼──────┼──────────┼──────────┼──────────┤│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2年度台上字第3399│102年度台上字第3399│102年度台上字第3399││決││號│號│號││├──────┼──────────┼──────────┼──────────┤││判決確定日期│102.08.22│102.08.22│102.08.22││││(上訴駁回)│(上訴駁回)│(上訴駁回)│├─┴──────┼──────────┼──────────┼──────────┤│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及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第9840號(編號1至18│第9840號(編號1至18│第9840號(編號1至18│││定刑有期徒刑15年2月│定刑有期徒刑15年2月│定刑有期徒刑15年2月│││)│)│)│└────────┴──────────┴──────────┴──────────┘┌────────┬──────────┬──────────┬──────────┐│編號│19│││├────────┼──────────┼──────────┼──────────┤│罪名│幫助施用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100.12.22│││├────────┼──────────┼──────────┼──────────┤│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27557號等│││├─┬──────┼──────────┼──────────┼──────────┤│最│法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2年度上更(一)字││││實││第62號││││審├──────┼──────────┼──────────┼──────────┤││判決日期│102.11.13│││├─┼──────┼──────────┼──────────┼──────────┤│確│法院│中高分院││││定├──────┼──────────┼──────────┼──────────┤│判│案號│102年度上更(一)字││││決││第62號││││├──────┼──────────┼──────────┼──────────┤││判決確定日期│102.12.02│││││││││├─┴──────┼──────────┼──────────┼──────────┤│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及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第1410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