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竹東簡字第145號
原 告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柏格爾
訴訟代理人 潘俐君
被 告 彭明輝
被 告 劉明芬
上列當事人間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2月11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竹北簡易庭
法官林麗玉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2月11日
書記官何尚安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竹東簡字第145號
原 告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柏格爾
訴訟代理人 潘俐君
被 告 彭明輝
被 告 劉明芬
上列當事人間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2月11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竹北簡易庭
法官林麗玉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2月11日
書記官何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