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12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8月29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二一號
公訴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九日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法官黃建都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士益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九日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12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8月29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二一號
公訴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九日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法官黃建都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士益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