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2年度簡上字第17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2年簡上字第1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10月08日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簡上字第一七號
上訴人乙○○被上訴人甲○○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八日
民事庭法官林美玲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八日
法院書記官黃俊岳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2年簡上字第1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10月08日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簡上字第一七號
上訴人乙○○被上訴人甲○○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八日
民事庭法官林美玲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八日
法院書記官黃俊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