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簡字第3012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7月29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4年度簡字第3012號聲請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王銘諶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4年度偵字第9793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王銘諶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王銘諶明知愷他命(Ketamine,俗稱K他命)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3款所規定之第三級毒品,非經許可不得持有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竟基於持有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之犯意,於民國104年2月25日23時許,在某舞廳向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女子,以新臺幣(下同)1萬元之代價,購入如附表所示第三級毒品愷他命27包(驗前純質淨重、驗前及驗後淨重,均詳如附表所示),而非法持有之,欲供己施用。嗣於同年3月1日14時10分許,王銘諶駕駛車牌號碼00-0000號自用小客車行經高雄市○○區○○路○○○號前時,因形跡可疑為警攔查,經警詢問下,王銘諶遂主動自駕駛座車門置物籃內取出上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27包(驗前總純質淨重共計24.227公克、驗前及驗後淨重,均如附表所示)交警方查扣,旋向員警坦承前揭持有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之犯行,自首而願接受裁判。
二、認定上開犯罪事實之依據:
1.被告王銘諶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自白。
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清單及查獲暨扣案毒品照片共14張。
3.扣案之白色結晶粉末27包經檢驗結果檢出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成分(驗前純質淨重、驗前及驗後淨重,均如附表所示),此有高雄市立凱旋醫院104年6月23日高市凱醫驗字第3382
5號濫用藥物成品檢驗鑑定書1份在卷足稽。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5項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罪。又被告在員警或其他有偵查犯罪職權之機關或公務員尚未發覺前,主動取出如附表所示之物供警查扣,並向員警供認上開持用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之犯行,有被告於104年3月1日之警詢筆錄(參見警卷第4頁)在卷可按,堪認符合自首之要件,爰依刑法第62條前段規定,減輕其刑。爰審酌被告明知國家對於查緝毒品之禁令,猶非法持有第三級毒品,且持有毒品之數量非微,固屬不該;惟念被告所持有之期間甚短,且所持有之毒品僅為供己施用,此業據被告供陳在卷,尚未直接危及他人。又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復考量被告前無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之前科紀錄,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在卷足憑;兼衡其教育程度為國中畢業、家庭經濟狀況為勉持、職業為工(參見被告警詢筆錄「受詢問人」欄之記載)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之易科罰金折算標準。
四、按愷他命為第三級毒品,非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應沒收銷燬之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而同條項中段所定查獲之第三、四級毒品沒入銷燬之規定,乃屬行政罰之性質,非刑罰之從刑,要不得由法院諭知「沒收銷燬」之,故扣案之愷他命,自無從由法院依該條項規定諭知沒入銷燬刑事處分。惟被告前述持有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第三級毒品之行為,既已構成刑事犯罪,該第三級毒品即屬不受法律保護之違禁物,應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宣告沒收(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338號判決、95年度台上字第911號判決意旨參照)。是以,扣案之白色結晶粉末27包經檢驗結果,檢出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成分(驗前純質淨重、驗前及驗後淨重,均如附表所示),有上開鑑定書1份在卷足稽,揆諸前揭判決要旨,係屬違禁物;又扣案用以包裝愷他命之包裝袋共27只,因與其上所殘留之毒品難以析離,且無析離之實益與必要,應視同毒品,就包裝愷他命之包裝袋27只,均應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宣告沒收;另送驗耗損部分之毒品因已滅失,爰不另宣告沒收。
五、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0條第
1項、第454條第1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5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62條前段、第41條第1項前段、第38條第1項第1款,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
中華民國104年7月29日
高雄簡易庭法官葉逸如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
中華民國104年7月29日
書記 官任強 附表:
┌───┬────────────┬────┬────┬─────┬─────┐│編號│扣案物品名稱│驗前淨重│純度│驗前純質淨│驗後淨重││││(公克)││重(公克)│(公克)│├───┼────────────┼────┼────┼─────┼─────┤│1│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140│79.72%│0.909│1.090│││包裝袋壹只)│││││├───┼────────────┼────┼────┼─────┼─────┤│2│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344│63.11%│0.848│1.270│││包裝袋壹只)│││││├───┼────────────┼────┼────┼─────┼─────┤│3│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198│76.04%│0.911│1.132│││包裝袋壹只)│││││├───┼────────────┼────┼────┼─────┼─────┤│4│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228│60.48%│0.743│1.155│││包裝袋壹只)│││││├───┼────────────┼────┼────┼─────┼─────┤│5│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256│72.71%│0.913│1.200│││包裝袋壹只)│││││├───┼────────────┼────┼────┼─────┼─────┤│6│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273│74.10%│0.943│1.208│││包裝袋壹只)│││││├───┼────────────┼────┼────┼─────┼─────┤│7│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341│70.92%│0.951│1.295│││包裝袋壹只)│││││├───┼────────────┼────┼────┼─────┼─────┤│8│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224│72.41%│0.886│1.182│││包裝袋壹只)│││││├───┼────────────┼────┼────┼─────┼─────┤│9│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344│76.05%│1.022│1.306│││包裝袋壹只)│││││├───┼────────────┼────┼────┼─────┼─────┤│10│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329│66.46%│0.883│1.250│││包裝袋壹只)│││││├───┼────────────┼────┼────┼─────┼─────┤│11│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273│75.78%│0.965│1.223│││包裝袋壹只)│││││├───┼────────────┼────┼────┼─────┼─────┤│12│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309│72.91%│0.954│1.249│││包裝袋壹只)│││││├───┼────────────┼────┼────┼─────┼─────┤│13│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233│75.42%│0.930│1.188│││包裝袋壹只)│││││├───┼────────────┼────┼────┼─────┼─────┤│14│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239│80.12%│0.993│1.192│││包裝袋壹只)│││││├───┼────────────┼────┼────┼─────┼─────┤│15│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257│69.25%│0.870│1.215│││包裝袋壹只)│││││├───┼────────────┼────┼────┼─────┼─────┤│16│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328│74.58%│0.990│1.284│││包裝袋壹只)│││││├───┼────────────┼────┼────┼─────┼─────┤│17│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218│69394%│0.852│1.167│││包裝袋壹只)│││││├───┼────────────┼────┼────┼─────┼─────┤│18│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0.108│72.34%│0.078│0.073│││包裝袋壹只)│││││├───┼────────────┼────┼────┼─────┼─────┤│19│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279│70.59%│0.903│1.219│││包裝袋壹只)│││││├───┼────────────┼────┼────┼─────┼─────┤│20│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294│71.88%│0.930│1.228│││包裝袋壹只)│││││├───┼────────────┼────┼────┼─────┼─────┤│21│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298│75.38%│0.978│1.236│││包裝袋壹只)│││││├───┼────────────┼────┼────┼─────┼─────┤│22│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309│74..92%│0.981│1.258│││包裝袋壹只)│││││├───┼────────────┼────┼────┼─────┼─────┤│23│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288│73.05%│0.941│1.238│││包裝袋壹只)│││││├───┼────────────┼────┼────┼─────┼─────┤│24│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282│69.48%│0.891│1.235│││包裝袋壹只)│││││├───┼────────────┼────┼────┼─────┼─────┤│25│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278│74.72%│0.955│1.229│││包裝袋壹只)│││││├───┼────────────┼────┼────┼─────┼─────┤│26│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305│74.61%│0.974│1.255│││包裝袋壹只)│││││├───┼────────────┼────┼────┼─────┼─────┤│27│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暨│1.297│79.61%│1.033│1.235│││包裝袋壹只)│││││└───┴────────────┴────┴────┴─────┴─────┘附錄本判決論罪之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5項》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