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9年度智訴字第1號刑事宣示筆錄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9年智訴字第1號刑事宣示筆錄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5月31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宣示判決筆錄99年度智訴字第1號公訴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9年度偵字第1034號),並聲請法院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本院認為適當,同意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協商判決程序,於中華民國99年5月31日下午4時5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宣示判決,以代判決書,出席職員如下:
法官曾鴻文書記官顏錦清通譯廖倩慧法官起立朗讀判決主文、犯罪事實要旨、處罰條文並告知上訴限制、期間及提出上訴狀之法院,且諭知記載其內容:
一、主文:甲○○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扣案之艋舺盜版光碟片共肆片、空白光碟片共陸拾片、燒錄器貳台、條碼紀錄簿壹本均沒收之。
甲○○應向財團法人臺灣著作權保護基金會支付新臺幣伍萬元,以每月為壹期,共分拾期支付,自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二十日起至一百年二月二十日止,於每月二十日前支付新臺幣伍仟元。
二、犯罪事實要旨:
甲○○明知「艋舺」(英文片名為MONGA)電影之影像內容(包含聲音)係青春歲月影視股份有限公司享有著作財產權,並專屬授權美商華納兄弟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美商華納公司)之視聽著作,且現仍於著作權存續期間內,未經美商華納公司同意或授權,不得意圖銷售擅自重製。其於民國99年2月13日晚上8時許,在嘉義縣朴子市某夜市內,向姓名、年籍不詳之人以新臺幣(下同)100元代價,購入「艋舺」之盜版光碟1片後,竟基於意圖銷售擅自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單一犯意,未經前開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自99年2月15日起至同年月26日止,在其所經營設在雲林縣○○鎮○○路○○○號之「影神影音光碟聯盟北港店」內,反覆、密接使用其所有之燒錄機,將其所購得之「艋舺」光碟燒錄於其所有之空白光碟片上,以此方式重製光碟共54片,復於如附表所示之時間,將其中50片「艋舺」電影盜版光碟以每片100元之價格,販賣與店內如附表所示之會員及其他不特定之人,而侵害美商華納公司之著作財產權。嗣於99年2月26日下午4時50分許,經警持本院核發之搜索票至前開「影神影音光碟聯盟北港店」執行搜索,扣得甲○○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燒錄器2台、登記販賣「艋舺」盜版光碟所用之條碼紀錄簿1本;因犯罪所得之「艋舺」盜版光碟4片,及預備供犯罪所用之空白光碟片60片,始查悉上情。
三、處罰條文: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2第1項第4款、第455條之9,著作權法第91條第2項、第3項、第98條,刑法第11條、第74條第1項第1款、第41條第1項前段、第38條第
1項第2款。
四、協商判決原則上不得上訴。但有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4第
1項第1款「於本訊問程序終結前,被告撤銷協商合意或檢察官撤回協商聲請者」;第2款「被告協商之意思非出於自由意志者」;第4款「被告所犯之罪非第455條之2第1項所得以協商判決者」;第6款「被告有其他較重之裁判上一罪之犯罪事實者」;第7款「法院認應諭知免刑或免訴、不受理者」等情形之一,或協商判決違反同條第2項「法院應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判決;法院為協商判決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等規定者(以上均簡稱但書情形),不在此限(即有但書情形,依法仍得上訴)。
五、本件如有上述但書情形,且不服本判決時,得自收受判決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第二審法院。
六、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9之規定,作成本宣示判決筆錄,以代判決書。
中華民國99年5月31日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書記官顏錦清法官曾鴻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顏錦清中華民國99年5月31日┌─────────────────┐│附表:│├──┬───────┬──────┤│序號│客戶姓名│販賣日期│├──┼───────┼──────┤│1│ 謝宗志 │99年2月13日│├──┼───────┼──────┤│2│ 李桂源 │99年2月13日│├──┼───────┼──────┤│3│ 盧火生 │99年2月13日│├──┼───────┼──────┤│4│ 吳佳瑩 │99年2月13日│├──┼───────┼──────┤│5│ 洪仁園 │99年2月13日│├──┼───────┼──────┤│6│ 李招政蔡瑋 )│99年2月14日│├──┼───────┼──────┤│7│ 吳憲民 │99年2月14日│├──┼───────┼──────┤│8│ 許倍豐 │99年2月14日│├──┼───────┼──────┤│9│ 蔡瑞興 │99年2月14日│├──┼───────┼──────┤│10│ 蕭妙如 │99年2月14日│├──┼───────┼──────┤│11│ 黃坤傑 (哥)│99年2月14日│├──┼───────┼──────┤│12│ 李吉龍 │99年2月14日│├──┼───────┼──────┤│13│ 王敏鴻 │99年2月14日│├──┼───────┼──────┤│14│ 候妹妤 │99年2月14日│├──┼───────┼──────┤│15│ 黃淑宜 │99年2月14日│├──┼───────┼──────┤│16│ 王建易 │99年2月14日│├──┼───────┼──────┤│17│ 邱錦昌 │99年2月14日│├──┼───────┼──────┤│18│ 李美鈴 │99年2月14日│├──┼───────┼──────┤│19│ 蔡清和 (爸)│99年2月14日│├──┼───────┼──────┤│20│ 許正賢 │99年2月14日│├──┼───────┼──────┤│21│對面 洪嘉泓 │99年2月15日│├──┼───────┼──────┤│22│ 黃泰穎 │99年2月15日│├──┼───────┼──────┤│23│ 許裕貞 │99年2月15日│├──┼───────┼──────┤│24│ 吳煌 鏇│99年2月15日│├──┼───────┼──────┤│25│ 吳孟佳 │99年2月15日│├──┼───────┼──────┤│26│ 吳佳錦 │99年2月15日│├──┼───────┼──────┤│27│ 顧碧連 │99年2月15日│├──┼───────┼──────┤│28│ 許素娥 │99年2月15日│├──┼───────┼──────┤│29│ 趙駿 (哥)│99年2月15日│├──┼───────┼──────┤│30│ 豐億 │99年2月16日│├──┼───────┼──────┤│31│ 郭永恭 │99年2月17日│├──┼───────┼──────┤│32│布 楊茂雄 │99年2月17日│├──┼───────┼──────┤│33│蕭妙如│99年2月17日│├──┼───────┼──────┤│34│ 洪錫欽 │99年2月17日│├──┼───────┼──────┤│35│ 吳福伍 │99年2月17日│├──┼───────┼──────┤│36│ 林稻芳 │99年2月17日│├──┼───────┼──────┤│37│ 李文賢 │99年2月18日│├──┼───────┼──────┤│38│ 陳靜慧 │99年2月18日│├──┼───────┼──────┤│39│ 傅百連 │99年2月18日│├──┼───────┼──────┤│40│ 林嘉慶 │99年2月18日│├──┼───────┼──────┤│41│ 蔡啟明 │99年2月18日│├──┼───────┼──────┤│42│ 王雅芬 │99年2月19日│├──┼───────┼──────┤│43│ 李燕萍 │99年2月19日│├──┼───────┼──────┤│44│ 蔡天賜 │99年2月19日│├──┼───────┼──────┤│45│ 吳茂榮 │99年2月19日│├──┼───────┼──────┤│46│ 劉怡蓉 │99年2月19日│├──┼───────┼──────┤│47│ 王振南 │99年2月20日│├──┼───────┼──────┤│48│ 陳乾辰 │99年2月21日│├──┼───────┼──────┤│49│ 許凱順 │99年2月22日│├──┼───────┼──────┤│50│ 許仲仁 │9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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