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9年度沙簡字第248號
原 告 乙○○
訴訟代理人 甲○○
被 告 劉潢 即東明工業社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99年7月30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佰貳拾參萬元,及自民國九十九年一月
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貳萬參仟零柒拾柒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事項:
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
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依民事訴訟法第433條之3規定,本
院依職權由原告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兩造爭執要旨:
一、原告主張:原告持有被告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支票14紙,經
原告提示後,均因存款不足而遭退票,原告屢次催討被告
給付票款,被告亦置之不理。為此,依票據法律關係提起
本件訴訟,並聲明:㈠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
2,230,000元,及自民國99年1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
利率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㈡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據其提出之書狀略以:
㈠被告之妻將東頤工業有限公司與東明工業社之票據借於親
姊姊週轉,以致不知該項債務總金額為多少,97年間,票
據陸續交換被告無力償還,遭銀行列為拒絕往來戶,原告
於99年1月19日再交換票據,銀行無告知之義務,被告無
法得知付款之提示,並無不理之說。
㈡原告於97年11月3日曾與被告之妻協調將被告坐落於神岡
鄉之房屋設定抵押權,每月還款100,000至200,000元;於
98年4月30日再次與被告之妻協定每月15日還款100,000元
,嗣被告還清票款時原告再歸還票據;99年1月29日原告
與被告之妻再次於潭子鄉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因原告告
知須一次清償8,000,000元,以致無法達成和解。當初原
告與被告之妻協調時,曾答應不再計息、分期歸還、不再
交換票據,卻於99年1月26日、27日陸續交換票據,致被
告之妻所經營之東頤工業有限公司也遭受拒往之命運,目
前僅能依有限經濟能力償還。
貳、得心證之理由:
一、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支票及退票理由單各14紙為
證,且為被告所不爭執,堪信原告所陳上情為真正。被告
雖辯稱目前無力清償云云。惟按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
所載文義負責;發票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執
票人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
起之利息,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六釐計算,票據法第
5條第1項、第126條、第133條分別定有明文。本件被告既
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支票,揆諸上開規定,即應對原告依票
據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縱其無力清償,亦無礙原告票據
權利之行使。從而,原告基於票據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
給付原告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金額及利息,為有理由,應
予准許。
二、本件係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依民事訴訟法
第38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78條規定,本件訴訟費用額23,077元應由
敗訴之被告負擔。
中華民國99年8月6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沙鹿簡易庭
法官林筱涵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
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華民國99年8月6日
書記官
附表:
┌──┬─────┬──────┬─────┬────────┬─────────────┐
│編號│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提示日│付款人│
││││(新臺幣)│(即利息起算日)││
├──┼─────┼──────┼─────┼────────┼─────────────┤
│一│AA0000000│98年4月15日│100,000元│99年1月19日│花旗(台灣)銀行豐原分行│
├──┼─────┼──────┼─────┼────────┼─────────────┤
│二│AA0000000│98年4月22日│200,000元│99年1月19日│花旗(台灣)銀行豐原分行│
├──┼─────┼──────┼─────┼────────┼─────────────┤
│三│AA0000000│98年5月3日│90,000元│99年1月19日│花旗(台灣)銀行豐原分行│
├──┼─────┼──────┼─────┼────────┼─────────────┤
│四│AA0000000│98年5月15日│100,000元│99年1月19日│花旗(台灣)銀行豐原分行│
├──┼─────┼──────┼─────┼────────┼─────────────┤
│五│AA0000000│98年6月15日│100,000元│99年1月19日│花旗(台灣)銀行豐原分行│
├──┼─────┼──────┼─────┼────────┼─────────────┤
│六│AA0000000│98年6月23日│90,000元│99年1月19日│花旗(台灣)銀行豐原分行│
├──┼─────┼──────┼─────┼────────┼─────────────┤
│七│AA0000000│98年6月25日│250,000元│99年1月19日│花旗(台灣)銀行豐原分行│
├──┼─────┼──────┼─────┼────────┼─────────────┤
│八│AA0000000│98年7月15日│200,000元│99年1月19日│花旗(台灣)銀行豐原分行│
├──┼─────┼──────┼─────┼────────┼─────────────┤
│九│AA0000000│98年8月15日│200,000元│99年1月19日│花旗(台灣)銀行豐原分行│
├──┼─────┼──────┼─────┼────────┼─────────────┤
│十│AA0000000│98年9月15日│200,000元│99年1月19日│花旗(台灣)銀行豐原分行│
├──┼─────┼──────┼─────┼────────┼─────────────┤
│十一│AA0000000│98年10月15日│200,000元│99年1月19日│花旗(台灣)銀行豐原分行│
├──┼─────┼──────┼─────┼────────┼─────────────┤
│十二│AA0000000│98年11月15日│200,000元│99年1月19日│花旗(台灣)銀行豐原分行│
├──┼─────┼──────┼─────┼────────┼─────────────┤
│十三│AA0000000│98年12月15日│200,000元│99年1月19日│花旗(台灣)銀行豐原分行│
├──┼─────┼──────┼─────┼────────┼─────────────┤
│十四│AA0000000│99年1月15日│100,000元│99年1月19日│花旗(台灣)銀行豐原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