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4年度上易字第69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上易字第69號上訴人 林凱斌 訴訟代理人 張培源 律師被上訴人 林錠信 訴訟代理人 張致祥 律師複代理人 黃光達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拆屋還地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4年12月26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9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4年12月2日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紀文惠法官王育珍法官賴武志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4年12月3日書記官蔡明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