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4年度上易字第69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上易字第69號

上訴人 林凱斌

訴訟代理人 張培源 律師

被上訴人 林錠信

訴訟代理人 張致祥 律師

複代理人 黃光達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拆屋還地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4年12月26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9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日

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紀文惠

法官王育珍

法官賴武志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4年12月3日

書記官蔡明潔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