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簡易庭105年度彰簡字第305號民事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5年度彰簡字第305號
原   告  施鵬圖
被   告  潘麗明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繼承遺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5年8月10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法官陳怡潔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8月11日
書記官葉春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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