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重家訴字第12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重家訴字第1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6月21日
裁判案由:分割遺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重家訴字第12號原告 賴林幸惠 訴訟代理人 邢建緯 律師複代理人 洪瑞霙 律師
謝明智 律師 施驊陞 律師被告 賴文千
賴玫宜 共同訴訟代理人 黃肇萍 律師被告 賴文仁 訴訟代理人 劉佳田 律師
林春榮 律師複代理人 張維真 律師
楊大德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遺產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02年7月29日下午4時20分在本院第35法庭續行審理。
中華民國102年6月21日
家事法庭法官王靜秋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6月21日
書記官蔡秀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