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9年度家訴字第125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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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9年家訴字第12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9月28日

裁判案由:確認遺贈法律關係存在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家訴字第一二五號
原告丙○○被告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縣榮民服務處
設臺中法定代理人甲○○住同右訴訟代理人乙○○住同右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遺囑真偽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二十七日下午三時十分,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家事法庭~B法官周瑞芬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八日~B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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