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0年附民字第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1月19日
裁判案由:傷害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0年度附民字第6號原告 薛博允 被告 徐逸智
王碩偉 上列被告等因民國109年度上易字第2239號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1月19日
刑事第二十一庭審判長法官許宗和
法官黃玉婷法官黃惠敏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錫欽中華民國11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