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度聲字第544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聲字第544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2月09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聲字第5449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丙○○乙○○上列聲請人因被告等犯賭博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98年度執聲字第437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甲○○、丙○○、乙○○(聲請書聲請意旨漏載丙○○、乙○○)因犯賭博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97年度偵字第19426號處分書為緩起訴處分,於民國97年10月15日確定,至98年10月14日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然本案扣得如附表所示之物,係被告供犯罪所用或係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之財物,爰依刑事訴訟法第
259條之1之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二、按檢察官依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之物,以屬於被告者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定有明文。又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項亦有明文。經查,本件被告甲○○、丙○○、乙○○因犯賭博案件,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97年度偵字第19426號處分書為緩起訴處分,於97年10月
15日確定,至98年10月14日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此有緩起訴處分書、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97年度上職議字第5601號處分書各1份、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2份在卷可稽,而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或為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之財物,或係被告丙○○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有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保管字第4512號、97年度保管字第128號扣押物品清單各1份在卷可稽。揆諸前揭說明,本件聲請人就前開扣押物品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刑法第40條第2項、第38條第1項第2款、第266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98年12月9日
刑事第十二庭法官劉敏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並敘述抗告之理由。
書記官陳錫威中華民國98年12月9日附表:
┌───┬────────────┬────────┐│編號│物品名稱│數量│├───┼────────────┼────────┤│1│超悟空│4臺(含IC板4片)│├───┼────────────┼────────┤│2│北斗神拳│2臺(含IC板2片)│├───┼────────────┼────────┤│3│幸運鬥地主│1臺(含IC板1片)│├───┼────────────┼────────┤│4│滿貫大亨│3臺(含IC板3片)│├───┼────────────┼────────┤│5│七靶射擊│1臺(含IC板1片)│├───┼────────────┼────────┤│6│小黑人│1臺(含IC板1片)│├───┼────────────┼────────┤│7│金恐龍│1臺(含IC板1片)│├───┼────────────┼────────┤│8│大舞台│2臺(含IC板2片)│├───┼────────────┼────────┤│9│跑馬(2人座)│4臺(含IC板4片)│├───┼────────────┼────────┤│10│春秋二代│2臺(含IC板2片)│├───┼────────────┼────────┤│11│豹中豹│1臺(含IC板1片)│├───┼────────────┼────────┤│12│撲克│4臺(含IC板4片)│├───┼────────────┼────────┤│13│櫃臺現金(新臺幣)│5,900元│├───┼────────────┼────────┤│14│賭資(新臺幣)│1,000元│├───┼────────────┼────────┤│15│贈分券1000點│69張│├───┼────────────┼────────┤│16│贈分券500點│7張│├───┼────────────┼────────┤│17│贈分券100點│10張│├───┼────────────┼────────┤│18│日報表│2張│├───┼────────────┼────────┤│19│積分卡1000│9張│├───┼────────────┼────────┤│20│積分卡500│2張│├───┼────────────┼────────┤│21│KODAKC300照相機│1臺│├───┼────────────┼────────┤│22│監視器鏡頭│8個│├───┼────────────┼────────┤│23│監視器主機(偉訓)│1臺│├───┼────────────┼────────┤│24│監視器螢幕(MAE796FD)│1臺│├───┼────────────┼────────┤│25│櫃臺代幣│18700枚│├───┼────────────┼────────┤│26│贈分表│1張│├───┼────────────┼────────┤│27│機台內代幣│12000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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