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3年附民字第7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4月15日
裁判案由:因侵占案附帶民訴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九十三年度附民字第七六號
原告欽龍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張西得 訴訟代理人 謝易達 律師被告甲○○右被告因民國九十三年度易字第二00號因侵占案附帶民訴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五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官楊代華
法官黎惠萍法官吳定亞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漪蕙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