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88年度台聲字第6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88年台聲字第6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8年01月21日

裁判案由: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聲請更正裁定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八十八年度台聲字第六○號
聲請人 孫顯坤 右聲請人因與相對人 邱青涼 等間請求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事件,對於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五日本院裁定(八十七年度台聲字第五八一號),聲請更正,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院右開裁定案由欄部分所載案號「八十七年度台聲字第一號」應更正為「八十七年度台聲字第一五七號」。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官吳正一
法官楊隆順法官陳淑敏法官黃義豐法官洪根樹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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