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簡易庭(含朴子)109年度嘉簡字第323號民事判決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嘉簡字第323號
原   告  陳世昌
被   告  鄧文雅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在民國109年6月10日言詞辯論終
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該給付原告新臺幣220萬元,以及其中新臺幣120萬元從
民國109年3月26日起,另外新臺幣100萬元從民國109年3月
27日起,都到清償日止,按照年息百分之6計算的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臺幣22,780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可以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甲、程序事項
被告經過合法送達,沒有在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本件也沒有
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規定的情形,因此本院依照原告
的聲請,由他一造辯論而下判決。
乙、實體事項
一、原告主張略以:原告持有被告簽發如附表所示的支票8紙(
下稱本件支票),屆期提示卻遭銀行退票而拒絕給付,有退
票理由單可以證明。又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討,但是被告仍然
不清償,因此起訴請求被告應如數清償票款等語,並聲明:
被告應該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220萬元以及從民國109
年3月26日起到清償日止,按照年息百分之6計算的利息。
二、被告只有在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書狀時陳述略以:該項債務
還有爭執等語,但是沒有在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或提出答辯狀
為任何具體陳述或答辯。
三、得心證的理由
㈠原告主張持有被告簽發本件支票(原告聲請發支付命令時,
編號8所示支票票據號碼誤載為FA0000000),屆期提示,
遭銀行以存款不足及拒絕往來戶為理由退票,拒絕付款等事
實,有支票及退票理由單可以證明(見本院109年司促字第
4870號卷第11至25頁),被告也沒有就本件支票的真正為爭
執,原告前述主張應該可以相信是真實的。
㈡按「發票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票據法第126
條有明文規定。原告就本件支票已經向付款人提示請求付款
而被拒絕,則原告自得對被告行使追索權,請求被告給付票
款。
㈢次按「執票人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
提示日起之利息,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六釐計算。」票
據法第133條也有明文。原告就本件支票分別在如附表「付
款提示日」欄所示日期,提示請求付款,有退票理由單可以
證明。依照前述規定,原告在向被告行使追索權時,只可以
請求從付款提示日起,按照年息百分之6計算的利息。而如
附表編號1、2、3及6所示支票都是在109年3月27日提
示請求付款,自僅得請求給付從當日起算的利息,原告請求
從109年3月26日起算,和前述規定不符,不能准許;至於
其餘支票的付款提示日都是在109年3月26日之前,原告就
各該支票請求從109年3月26日起算的利息,有法律依據,
應該准許。
㈣依照以上論斷,原告依據票據的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為如主
文第1項所示給付,為有理由,應該准許;超過前述應該准
許範圍的請求,欠缺依據,應該駁回。
四、本件命被告給付部分,是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2項訴訟
,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的判決,依照同法第389條第
1項第3款規定,應該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五、本件訴訟費用,依照民事訴訟法第79條規定,應該由被告負
擔。經查,本件訴訟費用是原告繳納的第一審裁判費22,780
元(包括支付命令聲請費500元),有本院自行收納款項收
據可以證明。因此,本院一併確定被告應該負擔的費用額為
22,780元。
中華民國109年6月24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法官林望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嘉義市○○路
○○○○○號)提出上訴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如
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華民國109年6月24日
書記官江靜盈
附表:
┌──┬───────┬───────┬─────┬─────┬─────────┐
│編號│發票日(民國)│面額(新臺幣)│付款銀行│票號│付款提示日(民國)│
├──┼───────┼───────┼─────┼─────┼─────────┤
│1│108年11月24日│30萬元│水上鄉農會│FA0000000│10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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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8年12月4日│30萬元│水上鄉農會│FA0000000│109年3月27日│
├──┼───────┼───────┼─────┼─────┼─────────┤
│3│108年12月28日│20萬元│水上鄉農會│FA0000000│109年3月27日│
├──┼───────┼───────┼─────┼─────┼─────────┤
│4│109年1月15日│30萬元│水上鄉農會│FA0000000│109年1月15日│
├──┼───────┼───────┼─────┼─────┼─────────┤
│5│109年1月20日│30萬元│水上鄉農會│FA0000000│109年1月20日│
├──┼───────┼───────┼─────┼─────┼─────────┤
│6│109年1月25日│20萬元│水上鄉農會│FA0000000│10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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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9年2月5日│30萬元│水上鄉農會│FA0000000│109年2月5日│
├──┼───────┼───────┼─────┼─────┼─────────┤
│8│109年3月25日│30萬元│水上鄉農會│FA0000000│109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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