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191號
原告 曾郁婷
被告TEHHANGQUAN(中文名: 鄭亨權 )
現於法務部○○○○○○○○羈押中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金上訴字第1028號加重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6月30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吳進發
法官鍾貴堯
法官尚安雅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龔月雲
中華民國1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