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7年度司促字第15362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7年司促字第15362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8月21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97年度司促字第15362號債權人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丁○○債務人乙○○
05巷債務人甲○○
05巷債務人丙○○
05巷
一、債務人甲○○、乙○○、丙○○應向債權人連帶給付新臺幣壹拾柒萬壹仟肆佰貳拾陸元,暨如附表序號一所示之利息、違約金;債務人甲○○、乙○○應向債權人連帶給付新臺幣貳拾萬玖仟柒佰壹拾貳元,暨如附表序號二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緣債務人乙○○於民國91年間邀同債務人丙○○及甲○○為連帶保證人向聲請人訂借放款借據1筆,共新台幣(下同)290,000元整,並按各學期實際動用本金合併計算計借171,426元,又約定於借款人該階段學業完成或退伍後滿一年之日開始攤還本息,借款人不依約清償視為全部到期,並經聲請人轉列催收款項時,自轉列催收款項之日起按基本放款加0.5%固定計息即年率6.736%(97年3月5日轉列催收基本放款利率6.236%);倘債務人不依期攤還本息時,除自逾期日起按原利率計付逾期利息外,對應付未付本息自應還款日起,逾期六個月以內者按本借款利率百分之十,逾六個月以上者,按本借款利率百分之二十加計違約金。
(二)又債務人乙○○於民國93年間邀同債務人甲○○為連帶保證人向聲請人訂借放款借據1筆,800,000元整,並按各學期實際動用本金合併計算計借209,712元,約定於借款人該階段學業完成或退伍後滿一年之日開始攤還本息,就貸利率按中華郵政一年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減0.1%加計加碼年計算(目前教育部規定加碼年率為1.5%);借款人不依約清償視為全部到期,並經聲請人轉列催收款項時,自轉列催收款項之日起按就貸利率加1%固定計息即年率4.61%(97年3月5日轉列催收就貸利率3.61%);倘債務人不依期攤還本息時,除自逾期日起按原利率計付逾期利息外,對應付未付本息自應還款日起,逾期六個月以內者按本借款利率百分之十,逾六個月以上者,按本借款利率百分之二十加計違約金。
(三)詎債務人等自96年8月1日應還日未依約履行,聲請人將其欠款於97年3月5日轉列催收帳款尚欠381,381元,及請求之事項所示之利息、違約金未償,迭經催討無結果,依約借款人有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或攤還本金時,借款即視為全部到期並應全部清償。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中華民國97年8月2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吳鴻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7年8月21日
書記官莊福來書記官註:一、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勿庸另行聲請。
附表97年度司促字第15362號利息:
┌──┬───┬─────┬──────┬──────┬───────┐│序號│本金│相關債務人│利息起算日│利息截止日│利息計算方式│├──┼───┼─────┼──────┼──────┼───────┤│1│新臺幣│甲○○,黃│自民國96年7│至民國97年3│年息百分之三點│││171426│ 世銘黃清 │月1日起│月4日止│六│││元│枝├──────┼──────┼───────┤││││自民國97年3│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六點│││││月5日起││七三六│├──┼───┼─────┼──────┼──────┼───────┤│2│新臺幣│甲○○,黃│自民國96年7│至民國97年3│年息百分之三點│││209712│世銘│月1日起│月4日止│六│││元│├──────┼──────┼───────┤││││自民國97年3│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四點│││││月5日起││六一│└──┴───┴─────┴──────┴──────┴───────┘違約金:
┌──┬───┬─────┬──────┬──────┬───────┐│序號│本金│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1│新臺幣│甲○○,黃│自民國96年8│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171426│世銘,黃清│月2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枝│││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2│新臺幣│甲○○,黃│自民國96年8│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209712│世銘│月2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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