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訴字第1163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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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8年上訴字第116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9月11日
裁判案由:妨害風化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上訴字第1163號上訴人即被告 封泓源 上列上訴人因妨害風化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1050號,中華民國108年1月1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9月11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劉方慈
法官本件因陪席法官
廖建瑜法官於108年8月28日因職務調動不能親自簽名,由審判長依刑事訴訟法第51條第2項規定附記其事由。
法官程克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劉靜慧中華民國10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