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99年度司鳳保險小調字第46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代 理 人    丙○○
相 對 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司鳳保險小調字第46號損害賠償案件,於中
華民國99年9月3日上午9時13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
庭2樓調解室調解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書 記 官 林仕興
  調解 委員 張隆勝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丙○○ 到
相對人    乙○○ 到
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參仟元整,給付方式:
  相對人當場給付參仟元予聲請人收受完畢。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中  華  民  國  99  年  9  月  3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記官 林仕興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9  年  9  月  3  日
           書記官 林仕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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