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305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30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7月15日

裁判案由:分割共有物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三○五號
原告戊○○
己○○辛○○壬○○訴訟代理人子○○
送達被告癸○○特別代理人丑○○被告甲○○
丁○○○訴訟代理人丙○○○被告乙○○右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五日~B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官林純如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五日~B書記官盧懿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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