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4年度訴字第361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4年訴字第361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1月15日

裁判案由:政府採購法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361號原告港森營造有限公司代表人 黃建維 訴訟代理人 余景登 律師被告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代表人 史哲 訴訟代理人 周村來 律師
周元培 律師 洪郁婷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政府採購法事件,原告不服高雄市政府中華民國104年6月30日103申032號申訴審議判斷,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再行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105年1月15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蘇秋津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1月15日
書記官江如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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