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訴字第80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3月22日
裁判案由:公共危險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訴字第808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家輝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梁乃莉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
刑事第十九庭審判長法官吳幸芬
法官李宜娟法官江宗祐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謝明倫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訴字第80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3月22日
裁判案由:公共危險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訴字第808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家輝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梁乃莉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
刑事第十九庭審判長法官吳幸芬
法官李宜娟法官江宗祐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謝明倫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