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聲字第450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9月14日
裁判案由: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聲字第4509號聲請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99年度執聲字第298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如附表所列之罪,所處如附表所列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年拾月。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因犯搶奪等案件,先後經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
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受刑人甲○○因犯搶奪等案件,先後經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有各該刑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在卷可參,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爰依刑法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據上論斷,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9年9月14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連雅婷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郭晉良中華民國99年9月14日附表:
┌───────┬─────────────┬─────────────┬─────────────┐│編號│1.│2.│3.│├───────┼─────────────┼─────────────┼─────────────┤│罪名│肇事致人受傷逃逸罪│過失傷害罪│竊盜罪│├───────┼─────────────┼─────────────┼─────────────┤│宣告刑│有期徒刑柒月│有期徒刑參月│有期徒刑參月│├───────┼─────────────┼─────────────┼─────────────┤│所犯法條│刑法第185-4條│刑法第284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犯罪日期│98年11月14日│98年11月14日│98年12月18日│├───────┼─────────────┼─────────────┼─────────────┤│偵查(自訴)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8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8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關年度及案號│度偵字第33840號、99年度偵│度偵字第33840號、99年度偵│度偵字第2341號│││字第1088號│字第1088號││├──┬────┼─────────────┼─────────────┼─────────────┤│最│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9年度交訴字第27號│99年度交訴字第27號│99年度訴字第480號││實├────┼─────────────┼─────────────┼─────────────┤│審│判決日期│99年3月23日│99年3月23日│99年3月23日│├──┼────┼─────────────┼─────────────┼─────────────┤│確│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定├────┼─────────────┼─────────────┼─────────────┤│判│案號│99年度交訴字第27號│99年度交訴字第27號│99年度訴字第480號││決├────┼─────────────┼─────────────┼─────────────┤││確定日期│99年4月19日│99年4月19日│99年5月14日│└──┴────┴─────────────┴─────────────┴─────────────┘┌───────┬─────────────┬─────────────┬─────────────┐│編號│4.│5.│6.│├───────┼─────────────┼─────────────┼─────────────┤│罪名│竊盜罪│攜帶兇器竊盜罪│搶奪罪│├───────┼─────────────┼─────────────┼─────────────┤│宣告刑│有期徒刑參月│有期徒刑柒月│有期徒刑拾月│├───────┼─────────────┼─────────────┼─────────────┤│所犯法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刑法第325條第1項│├───────┼─────────────┼─────────────┼─────────────┤│犯罪日期│98年12月20日│98年12月27日│98年12月18日│├───────┼─────────────┼─────────────┼─────────────┤│偵查(自訴)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關年度及案號│度偵字第2341號│度偵字第2341號│度偵字第2341號│├──┬────┼─────────────┼─────────────┼─────────────┤│最│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9年度訴字第480號│99年度訴字第480號│99年度訴字第480號││實├────┼─────────────┼─────────────┼─────────────┤│審│判決日期│99年3月23日│99年3月23日│99年3月23日│├──┼────┼─────────────┼─────────────┼─────────────┤│確│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定├────┼─────────────┼─────────────┼─────────────┤│判│案號│99年度訴字第480號│99年度訴字第480號│99年度訴字第480號││決├────┼─────────────┼─────────────┼─────────────┤││確定日期│99年5月14日│99年5月14日│99年5月14日│└──┴────┴─────────────┴─────────────┴─────────────┘┌───────┬─────────────┬─────────────┬─────────────┐│編號│7.│8.│9.│├───────┼─────────────┼─────────────┼─────────────┤│罪名│搶奪未遂罪│搶奪罪│搶奪罪│├───────┼─────────────┼─────────────┼─────────────┤│宣告刑│有期徒刑玖月│有期徒刑拾壹月│有期徒刑拾壹月│├───────┼─────────────┼─────────────┼─────────────┤│所犯法條│刑法第325條第3項、第1項│刑法第325條第1項│刑法第325條第1項│├───────┼─────────────┼─────────────┼─────────────┤│犯罪日期│98年12月22日│98年12月22日│98年12月28日│├───────┼─────────────┼─────────────┼─────────────┤│偵查(自訴)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關年度及案號│度偵字第2341號│度偵字第2341號│度偵字第2341號│├──┬────┼─────────────┼─────────────┼─────────────┤│最│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9年度訴字第480號│99年度訴字第480號│99年度訴字第480號││實├────┼─────────────┼─────────────┼─────────────┤│審│判決日期│99年3月23日│99年3月23日│99年3月23日│├──┼────┼─────────────┼─────────────┼─────────────┤│確│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定├────┼─────────────┼─────────────┼─────────────┤│判│案號│99年度訴字第480號│99年度訴字第480號│99年度訴字第480號││決├────┼─────────────┼─────────────┼─────────────┤││確定日期│99年5月14日│99年5月14日│99年5月14日│└──┴────┴─────────────┴─────────────┴─────────────┘┌───────┬─────────────┬─────────────┬─────────────┐│編號│10.│11.│12.│├───────┼─────────────┼─────────────┼─────────────┤│罪名│搶奪未遂罪│搶奪罪│搶奪罪│├───────┼─────────────┼─────────────┼─────────────┤│宣告刑│有期徒刑玖月│有期徒刑拾壹月│有期徒刑拾壹月│├───────┼─────────────┼─────────────┼─────────────┤│所犯法條│刑法第325條第3項、第1項│刑法第325條第1項│刑法第325條第1項│├───────┼─────────────┼─────────────┼─────────────┤│犯罪日期│98年12月28日│98年12月30日│98年12月30日│├───────┼─────────────┼─────────────┼─────────────┤│偵查(自訴)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關年度及案號│度偵字第2341號│度偵字第2341號│度偵字第2341號│├──┬────┼─────────────┼─────────────┼─────────────┤│最│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9年度訴字第480號│99年度訴字第480號│99年度訴字第480號││實├────┼─────────────┼─────────────┼─────────────┤│審│判決日期│99年3月23日│99年3月23日│99年3月23日│├──┼────┼─────────────┼─────────────┼─────────────┤│確│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定├────┼─────────────┼─────────────┼─────────────┤│判│案號│99年度訴字第480號│99年度訴字第480號│99年度訴字第480號││決├────┼─────────────┼─────────────┼─────────────┤││確定日期│99年5月14日│99年5月14日│99年5月14日│└──┴────┴─────────────┴─────────────┴─────────────┘┌───────┬─────────────┬─────────────┬─────────────┐│編號│13.│14.│15.│├───────┼─────────────┼─────────────┼─────────────┤│罪名│搶奪罪│搶奪罪│搶奪罪│├───────┼─────────────┼─────────────┼─────────────┤│宣告刑│有期徒刑玖月│有期徒刑玖月│有期徒刑玖月│├───────┼─────────────┼─────────────┼─────────────┤│所犯法條│刑法第325條第1項│刑法第325條第1項│刑法第325條第1項│├───────┼─────────────┼─────────────┼─────────────┤│犯罪日期│98年12月9日│98年12月20日│98年12月21日│├───────┼─────────────┼─────────────┼─────────────┤│偵查(自訴)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關年度及案號│度偵字第6425號│度偵字第6425號│度偵字第6425號│├──┬────┼─────────────┼─────────────┼─────────────┤│最│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9年度訴字第793號│99年度訴字第793號│99年度訴字第793號││實├────┼─────────────┼─────────────┼─────────────┤│審│判決日期│99年5月17日│99年5月17日│99年5月17日│├──┼────┼─────────────┼─────────────┼─────────────┤│確│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定├────┼─────────────┼─────────────┼─────────────┤│判│案號│99年度訴字第793號│99年度訴字第793號│99年度訴字第793號││決├────┼─────────────┼─────────────┼─────────────┤││確定日期│99年6月11日│99年6月11日│99年6月11日│└──┴────┴─────────────┴─────────────┴─────────────┘┌───────┬─────────────┬─────────────┬─────────────┐│編號│16.│17.│18.│├───────┼─────────────┼─────────────┼─────────────┤│罪名│搶奪罪│搶奪罪│搶奪罪│├───────┼─────────────┼─────────────┼─────────────┤│宣告刑│有期徒刑玖月│有期徒刑玖月│有期徒刑玖月│├───────┼─────────────┼─────────────┼─────────────┤│所犯法條│刑法第325條第1項│刑法第325條第1項│刑法第325條第1項│├───────┼─────────────┼─────────────┼─────────────┤│犯罪日期│98年12月25日│98年12月26日│99年1月2日│├───────┼─────────────┼─────────────┼─────────────┤│偵查(自訴)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關年度及案號│度偵字第6425號│度偵字第6425號│度偵字第6425號│├──┬────┼─────────────┼─────────────┼─────────────┤│最│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9年度訴字第793號│99年度訴字第793號│99年度訴字第793號││實├────┼─────────────┼─────────────┼─────────────┤│審│判決日期│99年5月17日│99年5月17日│99年5月17日│├──┼────┼─────────────┼─────────────┼─────────────┤│確│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定├────┼─────────────┼─────────────┼─────────────┤│判│案號│99年度訴字第793號│99年度訴字第793號│99年度訴字第793號││決├────┼─────────────┼─────────────┼─────────────┤││確定日期│99年6月11日│99年6月11日│99年6月11日│└──┴────┴─────────────┴─────────────┴─────────────┘┌───────┬─────────────┬─────────────┬─────────────┐│編號│19.│20.│21.│├───────┼─────────────┼─────────────┼─────────────┤│罪名│搶奪未遂罪│攜帶兇器竊盜罪│攜帶兇器竊盜罪│├───────┼─────────────┼─────────────┼─────────────┤│宣告刑│有期徒刑捌月│有期徒刑柒月│有期徒刑柒月│├───────┼─────────────┼─────────────┼─────────────┤│所犯法條│刑法第325條第3項、第1項│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犯罪日期│98年12月21日│99年1月1日│99年1月2日│├───────┼─────────────┼─────────────┼─────────────┤│偵查(自訴)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關年度及案號│度偵字第6425號│度偵字第6425號│度偵字第6425號│├──┬────┼─────────────┼─────────────┼─────────────┤│最│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9年度訴字第793號│99年度訴字第793號│99年度訴字第793號││實├────┼─────────────┼─────────────┼─────────────┤│審│判決日期│99年5月17日│99年5月17日│99年5月17日│├──┼────┼─────────────┼─────────────┼─────────────┤│確│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定├────┼─────────────┼─────────────┼─────────────┤│判│案號│99年度訴字第793號│99年度訴字第793號│99年度訴字第793號││決├────┼─────────────┼─────────────┼─────────────┤││確定日期│99年6月11日│99年6月11日│9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