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澎湖地方法院93年附民字第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3月29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附民字第一號
原告甲○○訴訟代理人丙○○被告乙○○右列被告因九十三年度易字第六號竊佔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前經辦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裁判字號:臺灣澎湖地方法院93年附民字第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3月29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附民字第一號
原告甲○○訴訟代理人丙○○被告乙○○右列被告因九十三年度易字第六號竊佔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前經辦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