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0年度上字第128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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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0年上字第12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1月23日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上字第一二八號
上訴人即反訴被告棠安消防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法定代理人乙○右當事人間因給付貨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三日~B1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陳照德~B2法官陳成泉~B3法官曾謀貴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B書記官林振甫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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