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50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訴字第150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3月04日

裁判案由:塗銷抵押權登記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訴字第1507號原告 李清榮 訴訟代理人 洪茂松 律師被告得益電訊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孫耀尊
黃柏凱
廖世溢 住0000Plymouthrd.VictriaBCV0P
0X0(加拿大)被告禮濤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晉維林武憲
冷繼耕
謝燕青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1年3月4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陳䊹伊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1年3月4日
書記官王美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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