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759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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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75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7月02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七五九號
原告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丙○○被告乙○○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七月三十日下午二時十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二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童來好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二日~B法院書記官鄭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