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簡上字第18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簡上字第18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2月18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簡上字第182號上訴人 郭川似 被上訴人 李秉賢
李高立
(現於法務部○○○○○○○○○○○執行中)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2月18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陳筱雯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2月18日
書記官張宸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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