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3年度訴字第229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3年訴字第229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12月29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3年度訴字第2295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本件被告甲○○所犯係死刑、無期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中法官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人、被告及辯護人之意見後,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適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中華民國93
刑事第一庭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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