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97年度上易字第306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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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7年上易字第30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9月09日
裁判案由:撤銷調解之訴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上易字第306號上訴人雨瑞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丙○○被上訴人美商優比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黃慶源 律師
陳正和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撤銷調解之訴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97年10月28日上午11時在本院第13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9月9日
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林敬修
法官楊豐卿法官黃騰耀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9月10日
書記官李明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