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附民字第4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5月19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附民原告 鄭建勇 附民被告 張莉卉 上列被告因違反保護令案件(本院100年度易字第78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5月19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楊皓清
法官高雅敏法官張明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蔚菁中華民國10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