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東地方法院90年附民字第2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9月05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九十年度附民字第二六號
原告乙○○被告甲○○右被告因民國九十年度訴字第一四0號懲治盜匪條例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五日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庭
審判長法官蔡勝雄
法官廖建彥法官劉柏駿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陳俊德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五日